当然,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了中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应当是多方面的。而本文碍于篇幅和笔者的学识有限,所涉及的只能是冰山一角,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应当继续深入。愿本文抛砖引玉,能引起更多学界的共鸣。
【注释】周珂.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6).
郑少华.生态主义法哲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8.
参见郑少华.市场导向:中国环境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3)期.
王灿发.论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政法论坛,2003,(3),50.
吕忠梅.环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39-140.
张璐.“经营之法”的形成—市场化条件下环境资源法的理论拓展.吕忠梅,徐祥民.环境资源法论丛(第3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27.
叶文虎.环境管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
胡象明.行政管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61.
蔡守秋.论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国环境管理,1997,(3),7.
赵秀梅.北京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的特点与作用.环境导报,1998,(6),42.
见李鹏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的讲话,中国环境报,1992-6-20(1).转引自吕忠梅.中国环境法的革命.韩德培. 环境资源法论丛(第1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环境工作通讯,2002,(2):30.
曹家新.谈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存在之必要性.中国环境管理, 1994,(6) ,29.
钱栋林、曹连宝.乡(镇)环保机构议置之我见.环境导报,1994,(3),32.
钟敏文、龚荣元.乡镇环境保护机构改革的思路和实践].环境导报,199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