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以“半糖主义”态度善待法学专家

以“半糖主义”态度善待法学专家


李绍章


【关键词】法学专家 半糖主义 批判 崇拜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以“半糖主义”态度善待法学专家
      土生阿耿
  去年金秋十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在会上特别解释了有关物权法草案的各种问题。他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和修改物权法草案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三条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立足于中国实际,三是坚持实事求是,重点解决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他要求有关部门对各方面意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再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今年阳春三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果然如人们之前所料,物权法未能提交审议,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雄壮的国歌乐曲声中闭幕”。
  此后的一个月以来,关于物权法草案是否违宪、物权法与宪法的关系等话题遂成热门货,争先恐后地上架于各有关媒体平台。不少学者也纷纷撰写宏篇大论,闪亮登场于报刊和网络舞台。凡能检索看到的,我都仔细学习拜读过。截至今日,我发现在这场争论中有两个规律性的特点:一是非法学界的人士,大都在指责法学专家的无知、无能和幼稚;二是法学界内部,非民商法学界的人士,大都在批评民商法学专家尤其是物权法草案的起草者“不懂宪法”、“不懂立法”甚至“不懂法”,民商法学界的人士多多向非民商法学尤其是法理学、宪法学专家发难,责怪他们“不懂物权法”、“不懂民法”甚至“不懂法”。[1]后者属于法学界内部的不同派别之间的专业之争,反正是宪法学者大谈宪法,民法法学者大谈民法,各自都在为自己所在专业领域力所能及地捍卫着宪法尊严或者物权法尊严。至今,我也未见有“反水”者,即尚未发现有谁勇敢地站出来真心担当所谓的“专业叛徒”。[2]这一颇有意思的争鸣现象,要是有空还真有必要好好研究研究;前者属于不同群体之间的学科之争,即非法学界人士对法学界人士制定物权法草案的意识、能力甚至起码的项目态度加以严厉抨击。然而,不管是哪一类争论,梳理下来,给我这个年轻而幼稚的“非教授级学者”的一个总体感觉是:经过这些人来人往的互相批判,弄到最后,似乎在这个法学圈内没有几个人“懂法”了。
  这可不是吗?非法学界骂法学界的人“不懂法”,法学界内部又互相骂对方“不懂法”,这么一遭下来,在批判者的眼里,哪还有一个懂法的?我是这场争论的一个忠实读者,看了这些弥漫着浓厚“学者相轻”色彩的争辩,[3]我生平第一次感觉我真的好孤独、好孤独,仿佛在这个世界上就还剩我一个人懂法似的。幸好我现在没有任何资历可言,要是我也有一点潜规则赋予而不是宪法赋予的那种“发言权”并且也参加到争论中来的话,肯定也会被骂为“不懂法”的,肯定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