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纳税人能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楚。
  在常宁市财政局办公室,记者见到该局局长周年贵。他承认添置了两台小车,但没有违规
  ,理由是此事得到了常宁市委同意。其中的一台,是上级部门给予的奖励。
  关于车辆超出核定编制的问题,周解释说,局里有一台桑塔纳车已经老化,上个月卖给了
  下面的乡镇。记者问是否已过户时,他说,因乡政府不愿意过户,所以还没有办理。
  而据律师提供的证据,常宁市财政局有5台小车,分别是一台蒙迪欧,一台别克,一台猎
  豹,两台桑塔纳。蒙迪欧、别克的初次登记日期分别是2005年7月和5月。这两台车中,一台是
  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的,一台未经过政府采购。
  常宁市财政局局长周年贵认为:蒋的这种起诉应该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该局没有违规购车
  。他反问,如果每个人都起诉,那岂不是给购车的单位带来很多的麻烦?
  他同时质疑,原告蒋时林是一个农民,现在已经取消农业税,他是否具有纳税人的资格呢
  ?
  当记者告诉他,蒋时林在取消农业税之前每年都缴农业税,去年和今年也缴过劳务税等其
  他的税之后,他再次提出疑问:“他缴的税到底够不够买一台车,够不够发工资呢?”
  纳税人意识与制度缺失
  在当地,蒋石林的行为令人费解。但记者了解到的一个背景是,1999年,常宁市荫田镇爷
  塘村第一次海选,全村近500张选票中有404张投向了蒋石林。
  当选为该村第一任“海选”主任后不到两年,由于他“擅自”减少税收额等行为,蒋被镇
  党委、政府罢免了村委会主任职务。
  在多次找上级政府要求纠正镇党委、政府这一违法行为而无效果的情况下,他一纸诉讼将
  镇党委、政府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镇党委、政府的决定,蒋得以复职。(
  本报1版曾两次报道此事)
  几经波折的蒋由此认识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另一个事实是,作为被告的常宁市财政局,两三年前,其干部职工在该市一家宾馆用餐,
  签下200多份欠账单,欠下数万元费用一直不还,导致宾馆负责人采取了扣押该局车辆的手段
  ,并引发纠纷。此事最后在湖南省委领导的关注下得以解决。(本报去年2月特别报道版刊发
  )
  但蒋此次破天荒的诉讼,成了当地干部群众饭后的谈资。
  一位常宁市政府的干部说,蒋时林的做法纯属“多管闲事”,因为这些事情有人大监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