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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能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度的预算里,财政局根本没有购车的指标。经向人问询,他心中的疑问得到了回答。
  有人告诉他,按照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因为,除了购车款
  ,两台车司机的费用和养车的费用都是不小的开支。
  他查证财政局买的两台车,一台是别克SMG7200型,一台是长安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蒙迪
  欧CAF7200A型,价格不菲。
  “他们为什么敢这样乱花钱?”蒋说,他一直想搞个明白,但朋友都说他是“狗拿耗子多
  管闲事”,因此犹豫不决。
  2006年2月28日,蒋给常宁市财政局寄了一封《关于要求常宁市财政局对违法购车进行答
  复的申请》。信中称,根据《宪法》规定的权利,他有权利要求财政局将对此事的处理情况及
  其他相关事宜给予答复。
  但此信石沉大海,未有回音。
  没有得到正式答复的蒋被激怒了,他聘请了衡阳市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准备对此
  事起诉。这位律师曾经帮他打过行政官司,并赢回了村主任的乌纱帽。
  律师的调查结论是,常宁市财政局2005年购买的两台车价值近40万元,而且这两台车超出
  了科级干部配车标准。并且,他从衡阳市车辆管理所得知,常宁市财政局一共有5台车,而财
  政局的车辆编制只有4台。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后,4月3日,蒋石林来到了法院。当天下午,常宁市人民法院立案
  庭签收了诉状。法官告诉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他们会在收到诉状后的7个工作日
  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财政局长的疑问:农民是纳税人吗?
  常宁市财政局是否在2005年违规购买了这两台小车呢?记者在财政局和法院的大院里,看
  到了两台被控违规购买的别克和蒙迪欧小车。颇新的车身证实其“服役”期确实不长。
  常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邓桂平介绍说,在2005年常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市本
  级财政预算中,市财政局的预算经费是62万元,其中包括两万元的教育经费,里面没有购买车
  辆的项目。
  “要是有安排,应该会细化到具体项目的。”他补充说,市财政局如果添置了车辆,也有
  可能是通过其他渠道添置的,比如上一级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拨下来的车辆。“市财政局目前
  核定的车辆编制是4辆。”邓桂平说,如果超过编制购买是不允许的,但是具体情况他不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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