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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我行客户关联风险的法律指导意见

  (二)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对价。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关联交易,其类型主要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
  二、银行客户关联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客户关联交易风险
  1、关联方之间购买或销售商品时的潜在风险;
  2、关联方之间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时的潜在风险;
  3、关联方之间提供或接受劳务时的潜在风险;
  4、关联方之间从事进行相互代理时的潜在风险;
  5、关联方之间相互租赁资产时的潜在风险;
  6、关联方之间相互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时的潜在风险;
  7、关联方之间相互担保或抵押时的潜在风险;
  8、关联方之间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时的潜在风险;
  9、关联方之间进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时的潜在风险;
  10、关联方之间签订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协议时的潜在风险;
  11、关联方之间支付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时的潜在风险;
  12、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时存在的其他潜在风险。
  (二)客户非关联交易风险
  1、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在我行的融资出现违约情况时的潜在风险;
  2、借款人或其关联方财务情况恶化时的潜在风险;
  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被司法机关或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时的潜在风险;
  4、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时的潜在风险;
  5、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异常变动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时的潜在风险;
  6、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时的潜在风险;
  7、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有不良信用纪录的时的潜在风险;
  8、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发生分立、合并、债务重组等改制行为时的潜在风险;
  9、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存在控制关系且均为企业但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所持股份或权益情况时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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