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这里也是不恰当的省略,英文中的“in fact”,表明该权威只是“事实上”是,但未必被人承认的。朱峰想当然的译作享有盛誉,那么岂不变成了“事实上享有盛誉,但对别人却没有什么影响”?
8、Admittdely parental authority is usually recognized by other adults,……(p8)
朱译:诚然,父母的权威依赖于其他成年人的认可,……(p7)
应译:诚然,父母的权威通常得到其他成年人的认可,……
我不知道朱译中的“依赖于”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是不是太过想当然了?其间的意思差别,应该是很大的吧?
9、It is not entailed by a conceptual analysis of the nontion of authority,not even by that of the concept of political authority.(p9)
朱译:它不要求对权威概念或政治权威概念做理论分析。(p7)
应译:它并不是对权威这个概念进行概念分析的必然结果,也不是对政治权威这个概念进行概念分析的必然结果。
这里的误译也是相当明显,因为联系上下文就会显得莫名其妙。虽然,恰当的译法也是可以商榷的。但是,大意是很明显的。上文说,拉兹同意,一个正当的政治权威必定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实效的。但是,拉兹争辩说,这是实质性政治原则的结果,而不是对权威这个概念进行概念分析而得出的结论。显然,这个拉兹奉守的概念分析方法密切相关。但是,朱峰的译法,不知让人说什么好。
10、A person needs more than power (as influence) to have de facto authority.He must either claim that he has legitimate authority or be held by others to have legitimate authority.
朱译:某人拥有事实权威,需要的不仅仅是权力(影响力),同时他必须申明:他要么拥有合法性权威,要么别人支持他拥有合法性权威。
应译:某人拥有事实权威,需要的不仅仅是权力(影响力)。他必须或者主张他拥有合法性权威,或者被别人认为他拥有合法性权威。
这里的误译或许源于中文表达上的失败。按照朱峰的译法,拥有事实权威的另一个条件是,或者他主张自己拥有合法性权威,或者他主张别人支持他拥有合法性权威。然而,按照英文句法,别人认为他拥有合法性权威,这不是他主张(或申明)的内容,因为either明明在claim之前。
当然,这并不仅仅是句法问题。因为,拉兹对权威的解释是基于信念(belief-based)的进路。所以,这两个分句恰好表明两种人的信念:要么是权威拥有者的信念,要么是权威所指向之对象所持有的信念。朱峰的这种译法把第二种信念归结为第一种,显然有失妥当。
11、If we assume that it is an absolute reason,then it seem very unlikely that there are any legitimate authorites,and there seem to be very few de facto authorities.(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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