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制定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是必要的,特别有助于确保各国政府采取措施以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做法,同时配合体育运动界已经采取的行动,包括在国家层面实施的反兴奋剂活动、国际合作、教育和培训以及研究工作;而且也可以向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开展的反兴奋剂斗争提供支持、对《世界
反兴奋剂条例》和各项《国际标准》给予支持。
2. 《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的制定过程
《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一直是UNESCO 最近几年关注的领域。2003年1月,UNESCO组织了一次各国由各国体育部长和高级官员参加的圆桌会议,其目的是在2006年都灵奥运会之前通过一个反兴奋剂国际公约。当年晚期,UNESCO第32届大会考虑到了这项建议,邀请总干事调查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问题并且起草一个国际公约。而对公约关注的除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外,联合国大会于2003 年11 月3 日也通过了有关体育运动促进教育、健康、发展与和平的第58/5号决议,特别是其第7 段指出,“政府应当加速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体育运动的国际反兴奋剂公约的进程,并且在制定公约方面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国际间以及地区间的组织进行合作”。[4]
UNESCO总干事于2003年组织了一个特别专家委员会并分别于当年的6月、11月和12月召开了三次会议,制定了《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的初稿,交于2004年1月举行的由政府和体育组织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审查。[5] 2004年5月,在巴黎召开了政府间会议,第二次讨论了公约的初稿。2004年9月,UNESCO总干事邀请该组织的190多个成员派代表出席于2005年1月在UNESCO总部巴黎举行的讨论《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草案的第三次政府间会议。2004年12月,在希腊雅典举行的第四次国际体育部长和高级官员会议将兴奋剂列为三个主要的议题之一,其第一委员会对《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的初稿进行了研讨,涉及如何执行公约、如何进行财政方面的援助以及如何与其他国际文件同时并存等。[6]由此可见,公约草案是一个专家组三次讨论会和国际会议三次大会的成果,同时国际体育部长和高级官员第四次会议也讨论了公约草案并且帮助解决了几个比较显著的问题。在起草过程中,所有的国家政府都承诺要与体育运动中的兴奋剂进行斗争,这使得起草规则进展得非常迅速;不过,重要的是要意识到世界范围内的反兴奋剂斗争的发展是处在不同的阶段中的,要确保最终的公约符合所有国家的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