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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

  2、海外投资区域由较为集中向广泛方向发展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对外投资起步初期,中国境外企业相对集中在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南非等投资环境好、政局稳定的国家和地区,对外投资主要是两种类型,即资源型和贸易型。贸易型企业主要是针对开拓欧美市场,而“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已遍及全球近150个国家和地区,投资重点逐渐从港澳、北美,转移到亚太、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广大发展中国家,不断拓宽的投资领域涉及生产加工、贸易、资源开发、交通运输、建筑、农业及农产品综合开发、旅游餐饮及设计咨询等多个领域。” 总体来讲,我国海外投资活动不仅区域趋于广泛,领域也大大扩展。当然这都将导致我国海外投资风险的进一步加大。
  3、我国政府对海外投资至今仍放任自流
  从政府对海外直接投资制度支持的角度看,企业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往往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和竞争压力,为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国家往往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建立必要的风险保障机制,通过创造“租金”、承担政治风险,给企业以利益驱动,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跨国投资与经营。但我国政府目前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在诸如境外投资的政治风险担保等制度的建设上还几近空白。尽管对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在资金、外汇、出口退税等方面有一些鼓励措施,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又有较大的难度。可以说,目前我国企业所进行的海外投资仍游离于政府的制度保障以外,因不能得到母国的有效保护而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所以,缺乏本国有效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已成为我国海外投资进一步发展的一个“瓶颈”。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
  我国自2002年底开始开展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承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接下的第一份保单,是于2003年9月18日为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印度尼西亚巨港电站项目提供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
  我国已经设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机构,开展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该公司于2001年12月在北京正式挂牌营业,是中国政府全资拥有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40亿人民币[ ],其业务主要是为出口提供短期信用保险和中长期信用保险,为海外投资提供投资保险。由于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刚展开,处于摸索阶段,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目前的业务仍以出口信用保险为主,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尚未步入正常轨道。2003-2004年度,该公司提供的出口短期信用保险和长期信用保险金额达127亿美元,占业务总量的98.2%;而投资保险金额才2.7亿美元,仅占业务总量的1.8%。 而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网站的《投保指南》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如何投保规定[ ]得相当笼统,只对主要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不太具有可操作性。我们通过对有关规定的分析,了解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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