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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不应产出“法学文化盲”

法学教育不应产出“法学文化盲”


李绍章


【摘要】法学文化修养的本意不在于引导学生将来一定要从事法学研究工作,而是要让学生形成一种自觉的专业情感,并由此激发学习兴趣和动力,促进个人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发展。法学文化修养是让学生成就一种法学文化智识,开阔自己的新视野、启迪自己的新思维,逐步养成一种健康向上的积极人生观,并循序渐进地锻炼自己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法学教育 法律文化 法学文化 人才培养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法学教育不应产出“法学文化盲”
      李绍章(土生阿耿)
  
  记得读大学的时候,老师们常常为学生讲起法学各家之论,以启发我们对所学基本原理的更多思考。学生对法学专家学者以及他们的法学思想也因此产生浓厚兴趣,并在课余时间查阅相关文献,阅览法学报刊,了解更多法学资讯。虽然刚刚进入法学院,但各位任课老师已经有意识地让我们初步领略到了法学殿堂里的诸多奥妙。久而久之,便逐渐培养起对“法学”的专业情感。良好的法学教育直接惠及我此后的学习与工作实践。
  然而,在这几年的调研中,我却发现,现在有不少法科学生对诸如法学家、法学者、法学期刊等法学讯息十分陌生,有的甚至干脆表现出对这些法学情报的无视和漠然。这一现象引起了我的思考。
      不应漠视法学文化资源
  法学教育作为一种专业教育,固然要向学生传授法律专业课程所要求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技能,使学生掌握符合教学大纲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然而,就专业培养而言,如果一个法科学生只去了解和掌握法律自身,而对法学这门学科所辐射出来的有关资讯不去储备,还不能说是一个完整的专业教育。
  笔者认为,如果将法学教育中的法律或者法学自身所内在涵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归之于“法律文化”范畴的话,对其所辐射出来的与法学有关的人才培养机构、法学学科专业设置、法学专家学者、法学思想流派或者观点争鸣、法学学术活动或者学术讲座、法学刊物与法学专业媒体、法学图书资料等文化资源,则可以称之为“法学文化”。不容否认,法学发展到今天已经衍生出许多文化资源,法学院系势如破竹地挤进高校之林,法学专家学者层出不穷,法学学术研究结出累累硕果,法学媒体也纷纷登台亮相,共同推动着中国法学事业的前进。今天,法学教育越来越注重法律的应用性、教育的职业化以及教学法的案例式,这诚然是法学教育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但对于法学学科自身所辐射出来的丰富的法学文化,同样也不应被现代法学教育所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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