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知识产权战略中企业的角色与任务
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直接相关者,也是知识产权市场战略的具体实施者。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中,企业应至少承担两方面的任务。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在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积极地应对、防御。一方面,我国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知识产权战略以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应注意寻求利用政府的信息资源,游说政府积极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采用更有效率的策略来应对诉讼。例如,企业可以在现有财力条件下联合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收集,为应对诉讼提供准确的证据信息,并为今后的“反击”打好证据基础。
第二,增强研发能力,增加具有高技术含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通过DVD专利之争,我国企业在每年必须额外支付数百亿元专利费的阵痛之后认识到:自主知识产权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事实上,它也是我国民族工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企业要想摆脱总被别人“讨债”的被动局面,就必须注重提高研发能力,增加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在这方面,日本的“选择与集中”战略值得我们借鉴:即选择自己的知识产权优势领域,集中发挥自己的长处,以在短时间内见效。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传统知识、生物基因资源、传统医药、地理标志等领域都是我国的知识产权优势之所在,应该集中精力在这些领域有所突破。值得注意的是,风险投资商也越来越注重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他们往往乐意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投资。因而,自主知识产权同企业能否顺利融资产生了关系。MySee直播网的高燃能在18个月的创业史中获得1000万美元的投资就是最好的例证。
六、结语:本国语境下的知识产权战略
有学者说,“后TRIPs时代的知识产权是在国际化旗帜下掩盖的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绝妙武器,因此从本国的语境来阐释知识产权,才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根本出发点。”[1] 且不论知识产权到底扮演何等角色,就我国知识产权战略而言,确实应该从我国的语境出发来考虑,比如结合实际突出我国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同时还应该以利益平衡论贯穿始终,以谋求经济全球化视野下的均衡发展。而这些战略的具体施行,则需要国际与国内双管齐下,国家与企业同时上阵,政策制定与商界行动协调配合。
【注释】 本文系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郭剑寒负责的“全球化视野下利益(权利)的博弈与平衡——知识产权平衡机制的法理与实证分析”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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