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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时代: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何去何从?

  (二)知识产权战略中的政府角色问题
  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问题,我们的政府到底该扮演一种怎样的角色?是放任自流还是处处包办?是不加管制还是绝对排斥?问题的答案需要在现实情境中寻找。
  首先,知识产权战略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从本质上说它是国家的一种宏观经济政策,而且由于知识产权战略本身与政治联系紧密,因而,它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政府处于主导地位。日本在这方面就做的比较好:日本政府在确定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战略方针后,采取了诸如强化针对产业间谍的政策、增强海关机动性、加强在法科大学院和专职大学院中对技术诉讼律师和技术转移专家的培养等具体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所以,我国政府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应对各种国际知识产权问题,做好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心骨”。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的知识产权领域,政府需要出面参与保护。先前,在我国拥有明显优势的传统医药、生物基因资源、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政府由于认识不够而未采取足够措施,致使许多传统医药被国外商家抢先申请专利,很多地理标志也未得到应有保护而任其自生自灭。我们已经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这些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切实发挥我国的自身优势,增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博弈中的实力。
  最后,我国政府必须慎重对待目前颇为流行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政治化的倾向。一些跨国公司在于我国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经常凭借其自身强大的谈判能力直接我国政府进行谈判或者通过其母国政府向我国政府施压,以达到对其有利的特殊目的。面对这一情形,我国政府也经常出于多种考虑而积极动用行政资源来进行解决。也许这种方式有其较为灵活的特点,但我们必须正视它存在的潜在威胁: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其争议本应主要通过司法审判程序来解决。而且,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已完全符合世贸规则的最低要求,能够为知识产权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果不通过法律途径而径直采用政治手段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将是对我国法制框架的极大不尊重,也与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相违。第二,有关跨国公司在因此尝到甜头后,将会更加看重这种方式。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开放度的增加,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将会越来越多,过多的采用这种方式将会使我国的行政机关不堪其累并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损耗。第三,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实际上是各方力量的博弈过程。由于知识产权人的母国多是传统的政治经济强国,因而在与其博弈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正面冲突和较量,以增加胜算。然而,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政治化却使得政府不得不与那些工业强国进行正面冲突和接触,使得博弈成功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其结果也往往表现为政府迫于那些工业强国的政治压力而不得不牺牲本国企业的正当利益。故而建议我国政府要慎重对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政治化的倾向,尽量将其引入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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