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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革命”之断想

  这样的教师恐怕是我不能凭空捏造出来的,现实中必然会有他们的原型;而且他们甚至还能安然跻身于高等教育教学的精英之列,每月拿着为数不少的国家工资继续去例行表演!
  因此,想要做到一种和谐就必然要求有一种心理约束的机制。先哲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我在这里也不妨套用这一名言,即:“教育必须被信仰,否则其目的则难以实现!”
  事实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就像法庭被赋予了神圣权威一样,课堂亦然是有着自己的神圣性,在这样一个庄严的环境和氛围里,我们自然做到了各种非强制性规定的各种要求,比如我们自然对前来授课的优秀教师肃然起敬,我们会自觉维持纪律,听讲并不断思考,并且我们知道即使稍有不情愿的同学也总能这样的去一以贯之!
  《易经》有云:“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课堂作为传道、授业、解惑及进行教育活动的场所,其本身也就是可以谓之为“器”!
  那么,在下就有了这样的一个论断:“器之不存,道则难成!”
  第三个问题是一个相当明白但又不点不透、不言不爽的问题。即:“学生来学校究竟要学什么?”
  学生来学什么?作为这一问题的前置,就会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即“老师究竟能教给学生什么?”在最低标准上,教师应该具有起码的信息传导功能,他们能把书本知识结构中,学生印象里那些不易理解、语言晦涩的东西通过自己的理解和加工使之清晰化,简单化,易于掌握,并把他们传递给学生。这就是所谓“授业”的要求。
  之上一层次则要求教师能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加以点拨,循循善诱,使他们渐然自主思考,自立于学科之上,逐渐以其兴趣使然。这就被称之为“解惑”。
  更高层次的要求就是所谓的“传道”了。这一层次上的教师们无论是学识水平抑或是人格修养都是足以令人称道的。他们往往不再给之以答案,而是把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交给学生自己去思辨,以求得学生能自主创新出认知。他们容许学生提出与他们相左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主张;他们会自觉不自觉的欣慰于学生的进步,并且真诚的期待着学生能够超越自己!这样的人,我辈即谓之“大师”!
  教育的核心在于自我塑造和完善,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对学生而言的,教师亦是如此,否则所谓“教学相长”便只是一句空谈了。教师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观念的不断更新,学术的日益沉淀,这本身便是“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宗旨的基本要求!
  从系统论的观点上看,教育环节中的“教”与“学”两个因素之中任何一个的作用不能充分彰显,或者二者的契合出现了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教育根本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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