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搜索结果按钱排序的非法性嫌疑
陈伟超
【摘要】网络搜索(搜索引擎)是指计算机系统自动搜索信息并提供信息的过程,按钱排序是类似招标拍卖的特殊买卖方式。前者的本质是一种纯粹的网络技术行为,后者的本质是一种商业营销方式,在新兴的互联网领域把两种风牛马不相及的东西拼凑在一起,最初还可以忽悠众多网民,但是时间一长,其非法性嫌疑便暴露无遗,这不仅应当引起网民的关注,更应当引起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的介入。
【关键词】网络搜索结果 按钱排序 非法性嫌疑(包括不合理性和违法性)
【全文】
一、由尾注剪切过来的前言
下面这些内容本来属于正规学术论文中尾注部分,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争议,本文把它们剪切过来,权当前言。
本文可能会触及某些网络搜索服务商的既得利益,不排除本文被一些“流氓”搜索服务商屏蔽的可能(流氓企业的称呼并非本文首创,有网友早已明智而深刻的指出这一点,参见网址不便说出,以免指向特定企业,但是读者可以搜索),但是对一些合法经营的网络搜索服务商却是有益的帮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本文希望得到合法网络搜索服务商的理解,更希望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
另外,本文仅从法律研究的角度对网络搜索服务应有之义进行的分析和探讨,[1]仅供理论参考,不针对任何具体企业和个人,有关论述都是建立在理论假设的基础上,现实中如有雷同的非法行为者,请不要贸然对号入座。
二、网络搜索服务(搜索引擎)的含义和本质
网络搜索又称搜索引擎,是指网络搜索服务商的计算机设备自动从互联网搜集信息,经过一定整理以后,提供给网络用户进行查询的系统。
一般来说,网络搜索具有以下三种基本功能:第一,自动搜集信息,搜索引擎的信息搜集基本都是自动的。搜索引擎利用称为网络蜘蛛(spider)的自动搜索机器人程序来连上每一个网页上的超连结。机器人程序根据网页链到其他中的超链接,从少数几个网页开始,连到数据库上所有到其他网页的链接。理论上,若网页上有适当的超链接,机器人便能搜索到绝大部分网页。第二,自动整理信息:搜索引擎整理信息的过程称为“建立索引”。搜索引擎不仅要保存搜集起来的信息,还要将它们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排。这样,搜索引擎根本不用重新翻查它所有保存的信息而迅速找到所要的资料。3、自动接受查询:用户向搜索引擎发出查询,搜索引擎接受查询并向用户返回资料。搜索引擎按照每个用户的要求自动检查自己的索引,在极短时间内找到用户需要的资料,并自动返回给用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