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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对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的制度选择

我国应对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的制度选择


 金孝柏


【摘要】纺织品配额取消后,我国的纺织产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履行WTO协定的义务,保持纺织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制度,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统一、公平、自由的外贸秩序。统一、公平、自由的外贸秩序包括建立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公平的对外贸易机制、自由的对外贸易体制、统一维护国家的贸易利益和维持纺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五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完善公平贸易法制、建立和完善产业协调与预警机制和发展中介机构、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可以实现统一、公平、自由的外贸秩序的目标。
【关键词】纺织品 贸易 秩序
【全文】
  一、引言
  2005年6月11日中国与欧盟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贸易争端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贸易战;目前,中美之间的纺织品贸易争端谈判也在进行之中。对于这次中欧、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应当看到,国内对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原因和后果缺乏理性、客观、全面的认识,感性指责欧美等国违反自由贸易原则和WTO规则的占据多数,而对国内贸易和产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的比较少。也有的学者甚至上升到政治高度,将特别保障措施看作是中国威胁论在贸易领域的现实表现,这未免有些过于政治化。
  有利益就有冲突。贸易争端是国际间贸易利益不平衡而导致冲突的外在表现,是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平常现象。应当承认,经济活动往往受政治因素的影响,但动辄情绪化地把贸易争端政治化而缺乏理性分析和研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早在2004年初,就有学者提出,在配额取消之后,中国的纺织品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出口将大幅度增长。事实证明,这种过于乐观的言论和中国纺织业将面临灭顶之灾的悲观论调是同样有害无益的。笔者认为,中国的纺织品行业既面临挑战,也有机遇。应对各种纺织品贸易争端的措施应当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除了对外采取积极措施维护我国的贸易利益以外,我国也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才能促进我国纺织品对外贸易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二、我国建立统一、公平、自由贸易秩序的必要性
  1.履行WTO协定义务的需要。我国是政治大国,也是崛起中的经济大国,应当树立“信守承诺,遵守条约”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新成员,我国在加入WTO后的前八年中每年都要接受WTO对我国实施WTO协定的情况进行审议, 以确保我国严格遵守“入世”承诺和WTO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中国应以统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适用和实施”所有贸易法律法规,并且建立相应的机制保证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实施。 因此,建立统一、公平、自由贸易秩序是我国履行WTO协定义务的必然要求和必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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