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第一篇序只是编者个人观点的表达而已,无可厚非的话,相信读者读到同一版面的第二篇序时,一定会更加摸不着头脑。因为,作者转瞬之间又在倡导中国读者以“问题”引领阅读和研究了。那么,我们不能不请教两位,当你们用左手,打倒你们自己刚刚举起的右手时,我们应该拥护哪只呢?虽然两篇序谈的是两个问题,本在不同场合发表,但彼此是有密切逻辑关联的。事实上,第一篇刚刚提出的荒谬结论,恰恰又被第二篇立刻驳倒。本来嘛,中国人看书研究不带着中国问题,应该带着谁的问题呢?有把别人家的棺材抬到自己家来哭的吗?。顺便问一句,在全球化的今日,两位先生能将“中国的”、“西方的”(特别在当代政治哲学领域)截然两分吗?几乎快要成为香港人的甘先生想必深有体会。翻译是否是一种理解呢?土生土长的中国读者除了先(和主要)通过方块字去琢磨那些“洋事儿”,还有什么其他更可行有效的办法吗?有多少人一生能具备甘刘这样的西学背景和学养呢?几乎快要脱胎换骨的刘先生想必也深有体会。没有“前见”的阅读何以可能?甘刘两先生自己为何偏偏要在这个时候转向西方政治哲学的引介呢?是没有任何“前见”的偶然吗?为什么不去研究洋人早上起床后,先漱口,还是先洗脸;进餐时,饭在前还是菜在前?这些恐怕才是与中国价值无涉的纯之又纯的西方文化呀。即使是这些问题,也是中国人能够想象的。完全与中国人(外国人也一样)经验世界格格不入、不着边儿的事,去琢磨它干嘛?
第二篇序还重复了这样一个观点:对于国粹既不能弃之如敝履,又不能兼收并蓄。或许是在号召大家都来做个不洋不土、半新不旧的中国人吧。可是两位先生又忘了一点:相对主义的原则中如何能生出普世的价值尺度呢?褒贬取舍传统文化的判准又从何而来呢?如果没有体制以外的某种价值系统的参照,凭什么舍此取彼呢?作为学人研究什么,如何研究,自与他人无关(das geht jemand einen Furchtkehren an),将西方宪政学说设为自己全新的研究方向也用不着他人说三道四。问题是以自己的实践向倡“比附”的人,却谆谆告诫他人切勿“比较”,这话儿是怎么说的呢?说到西方人对待异质的中国文明,其实比国人更加主观武断(这当然不是我们应该仿效的理由):居高临下,妄加评判,好为人师的例证还少么?牵强附会,大而无当,张冠李戴的结论还少么?以洋人之心,度华人之腹的事情还少么?文化偏见既有历史的成因,也是西方直线思维模式所决定的。某些教授先下结论,再拼凑理论支持的方法,难道只是他个人的学术特色吗?中国人通常能够接触到的西方人,即便不都是汉学家、或和中国做生意的商人,也一定是具有某种“中国情节”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言,他们已不再是典型的西方人了,他们身上所反映的西方文化已不再纯粹。本是出口转内销的产品,用时还需要再由带着有色眼镜的“中国通”耳提面命吗?
两位先生在多年研究西方思想文化史之后,还在此重复了一个爆炸性的结论:西方的历史(文献)与中国的同样不可靠。普通人固然难以分辨中西历史中的真伪,更无资格评判中西历史文献哪一边更接近于历史真实,周谷成讲,真实的历史永远是岿然不动的。此话在理。但是,另一方面,就西方思想、言论和出版自由的传统看,其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可信度当不会太低。且不说甘刘两先生这一结论本身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如何,假定如此,就刘先生而言,为何还要如此费劲拔力地去钻研魏玛民国的宪政史呢?既然张君劢已经缘木求鱼,一开始就错了,何以又在近百年之后的刘先生的笔下,学有所成,凯旋而归呢?由刘先生“搬运”的这段鲜有出处、不经加工、没头没脑、不伦不类的德国宪政史料,可信度又如何呢?对民国研究运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无可厚非。但既是考察历史,作为学者就更应该认真对待相关的史实。而不应凭想像,特别不应根据主观推论的需要,任意“剪裁”历史。空口无凭,且看刘先生《关于民国宪政的一段往事》(法律史学术研究网)的若干段落,平心而论,笔者个人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就是所谓的“以健康人的心态和健康人的头脑去重新阅读西方”的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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