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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

  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的类型集中于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
  1.以敛财为主要犯罪目的
  谋财心理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动因。部分流动人口盲目流人城市,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在盘缠用尽后,为了肚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部分流动人口在回家过节时,觉得空手回家无颜面,在敛财和侥幸心理的共同作用下,妄图抢了就跑。这一特征与麦收、秋收、春节前后等特定时间内,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发案量明显上升是相吻合的。
  2.以暴力为主要手段
  从各种案件来看,案犯的作案动机简单,手段原始,有强烈的暴力进攻性。流动人口在京基本上是单身,无后顾之忧,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他们对门、窗、橱柜、保险柜等,或乱撬乱砸、或猛踢猛撞;在实施抢劫行为的过程中,往往二话不说,上来一顿拳击棍打,抢了就走,有的案犯甚至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后果,而且,年龄越小的,使用暴力的严重程度越重,甚至已经到了凶残的地步。
  (三)犯罪区域集中
  居民区、商业区、城乡结合部等地是偷盗、扒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集中地,在部分高档住宅区,盗窃犯罪的发案率也连年持续攀升。由于城市内部区域功能分化明显,城市的经济发展表现为一定的集中规模效应,也就是说依据城市内不同的地理位置、环境、人口构成、财物分布等情况,在不同的区域出现了特定行业的集中规模化,如写字楼办公区,社会生活区等。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以特定群体做为作案目标是犯罪的便宜选择,流动人口犯罪也随之出现了明显的区域集中性特征。
  (四)被害人的职业、性别特征明显
  案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为达到目的,会选择不同范围内的人群作为侵害对象。从发案统计数据来看,个体户、出租车司机是最主要的受害职业群体;从被害人性别来看,女性中青年被害人占有较高的比重。究其原因,个体户因经营需要,既有现金也有财物,案犯往往偏重选择这些人作为劫财目标,有时甚至谋财害命;出租车司机由于职业的特征,也常是劫财的首选目标。
  二、根源
  首先,从大的社会环境来看,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型向现代型快速转化的时期,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改变着城市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之间的平衡,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并发,如资源有限、人口膨胀、社会控制力的弱化等等。这些矛盾、冲突,为犯罪的滋生提供了土壤。犯罪是在特定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个体诸多复杂因素相互交织合力作用的产物。“一方面他是犯罪人个性特征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所处周围社会环境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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