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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与中国法学——“主体性中国”的建构理路

  另外一种倾向乃是赞同全球化的倾向。在这种倾向当中,实际上隐含着一种更令人担忧的情形,那就是一些论者以一种浪漫化的处理方式来对待全球化时代。在讨论全球化问题的过程中,他们把全球化时代放大成了普遍价值、普遍真理、历史必然、世界潮流,进而把全球化时代偷偷地、悄悄地转换成了一种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终极方案。这样一种浪漫化的倾向,归根结底就是把全球化时代视作一种普世性的福音。这种观点之所以更加危险,并不是就它在价值论上的对错而言的,而毋宁是针对它遮蔽了全球化时代一些至为要害的面相而言的。从全球化时代的三个方面(即市场经济方面、规则制度方面、文化方面)看,我们就可以洞见到这种浪漫化倾向中的危险之处。第一,从市场经济角度,我们可以看到,浪漫化论述方式认为,全球化时代实际上是指生产资源可以经由市场而达致全球化的优化组合,并给我们提供一种无限的允诺。但是,这种浪漫化的论述方式却根本没有看到全球化时代依旧解决不了市场本身的限度,依旧解决不了资源的匮乏或稀缺问题,同样也解决不了生态在承受方面的限度问题。第二,就规则制度层面而言,我们可以拿孙志刚案作为例子。众所周知,人们经由孙志刚案的讨论和处理而在法律的层面上将收容制度改变成了救助制度。在这场颇具影响的讨论和改制过程中,起到支配性作用的价值显然是人权和人的尊严。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浪漫化的论述却没有注意到这样一种取向,即某一价值在这里经由某种因素而不知不觉地转换成了某种毋需讨论的单一性和终极性标准,而与此同时却忽略了上述做法所导致的社会治安混乱、犯罪率有可能提高的问题,更是把特定时空之社会秩序中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诸如一般安全等其他价值从我们的思想中完全切割了出去。这就是我所谓的那些隐含在既有制度或规则中的原本可以争辩的理想要素在“全球化结构”的支配下转变成了不可争辩的单一理想判准,甚至丢失了理想要素本身具有的政治性。第三,在文化层面,浪漫化论述方式所看到的是科技的发展以及科技与文化的整合,但是它却没有看到也没有能力追问的是:当科技在世界各地普遍化的时候,究竟是谁的文化在出口?又是谁的文化在不断地被压缩、被压制、被抽空化?据此,我认为,这种浪漫化的处理方式本身便隐含着致使我们看不到全球化时代之于中国的真正问题的可能性。
  三、我对“全球化时代”之结构性支配性质的揭示
  在前述第二部分的讨论中,我已然阐明了我们必须警惕“那些隐含在既有制度或规则中的原本可以争辩的理想要素在‘全球化结构’的支配下转变成了不可争辩的单一理想判准,甚至丢失了理想要素本身具有的政治性”这一关键要点,进而在很大的程度上揭示出了在价值层面对全球化本身做“问题化”处理的基本思路——质言之,即是对“全球化”所含有的价值问题或目的问题所做的一种“关系性审视或批判”。立基于这一理路,我将在下文中对“全球化”认识的第二个重要方面(即全球化时代之于中国的“结构性”支配方式)做一番较为详尽的阐释[[2]]。
  我认为,前“全球化时代”——亦即进入“世界结构”之前的中国,虽说作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也因位于地球之上而与其他国家交往或冲突,但是却从未真正地进入过世界的结构之中——这意味着中国虽在世界之中却在世界结构之外,是“世界游戏”的局外人。因此,在根本上讲,中国对这种世界结构的正当性是否发言乃是无甚意义的。然而现在的情形则大为不同了,中国经由承诺遵守世界结构的规则而进入了世界结构之中,成了“世界游戏”的一方。中国进入世界结构的根本意义乃在于,中国在承诺遵守世界结构规则的同时也获致了对这种世界结构的正当性或者那些所谓的普遍性价值进行发言的资格:亦即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对话者”或罗尔斯意义上的“虚拟对话者”——“正派的人民”(decent peoples)。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对遵守世界结构规则所做的承诺本身,已经隐含了中国亦由此获致了参与修改或参与制定世界结构规则的资格。
  中国参与其间的这一世界结构,虽说从形式上讲是一种所谓“平等”的主权国家之间的结构,但是却对中国的发展有着一种我所谓的“强制性”的支配,而这一判断乃是以下述基本观点作为一般性依凭的。第一,齐美尔(Simmel)[[3]]指出,在任何社会互动的情势之中,人与人之间都可能有优位之势(superordination)与劣位之势(subordination)这类不同境地的区别。他把这种具有位势之优劣的社会关系形式称之为“支配”(domination),亦即占优位之势的人具有影响、决定和控制占劣位之势的人的能力和机会。的确,这种支配关系的存在很容易就可以在群体当中形成阶层,也因此会产生中心与边缘的社会关系形式。希尔斯(Shils)[[4]]也指出,在所有社会的结构中都存在着一个中心的区域,而这个中心区域则以各种方式对生活在周边区域的人们施以影响。依据这类观点,“中心-边缘”的关系可以说是无所不在的;这意味着,这种支配关系不仅存在于同一个民族国家中的不同群体之间,而且也存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
  第二,沃勒斯坦在20世纪90年代对世界体系理论进行总结时指出,世界体系理论有三个特征:一是它从法国年鉴学派处承继光大的长时段观念,它认为长时段是“世界体系”这一空间的时间项:正是一个“世界”的空间和一个“长时段”的时间,结合起来构成了种种会发生变化的特定的历史世界体系;二是它主张我们生活于其间的世界乃是一种源于16世纪的特定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三是世界体系理论最为重要的特征乃在于它否定“民族国家”在任何意义上代表着一种经由时间而“发展的”相对自主的“社会”,并且认为社会或社会行为的研究的恰当分析单位乃是一种“历史体系”,或称历史的“世界体系”[[5]]。立基于此,沃勒斯坦提出了世界体系理论中的著名假设,即人类社会变迁进程中存在着三个众所周知的历史体系的形式或变异,即他所谓的“小体系”(mini-systems)、世界帝国(world-empires)和世界经济。[[6]]所谓“小体系”,乃是指一种空间相对较小而且时间也可能相对较短的体系;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体系在文化的和支配性的结构方面具有着高度的同质性(homogeneous),其基本逻辑乃是一种在交换方面的“互惠”(reciprocity)逻辑。“世界帝国”乃是一种含括了多种“文化”模式的巨大的政治结构。这种体系的基本逻辑乃是中央从地方自治的直接生产者处榨取贡品。“世界经济”则是一为多元政治结构所支解了的但又经过整合的生产结构的极为不平等的链条。它的基本逻辑是不平等地分配积累起来的剩余产品,当然,这是一种有助于那些能够在市场网络中实现各种暂时垄断权的国家或地区的“资本主义”逻辑。更有进者,沃勒斯坦还指出,在世界体系的变化进程中存在着两重过程:一是中心区的“中心化过程”,即在世界经济中,一些国家在几个地区不断地垄断商品并利用国家机器在世界经济中使其利润最大化,这些国家也因此成了“核心国家”;另一个过程是发生在边缘区的“边缘化过程”,即一些国家在世界经济中因只有不太先进的技术且使用大量的劳动力而成为“边缘国家”。此外,与这种经济两极化相对应的是政治两极化,即在中心区出现了强国,而在边缘区则出现了弱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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