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宪政的精髓
李宇先
【关键词】戴雪 《英宪精义》 书评
【全文】
宪法政治起源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因此,英国的
宪法是最早的
宪法。但是,众所周知,英国并没有制定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所谓英国宪法不过是由英国在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
宪法性文件和形成的
宪法性惯例所构成,我们称之为不成文
宪法。
要理解宪政就不能不对英国宪法有所了解,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法学界曾就我国的宪政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场大讨论使国人知道了什么是宪政,什么是专制,虽然这一讨论最终没有使中国走上真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但是却大大丰富了国人的宪政知识。而这一时期的讨论则发轫于我国宪法学家雷宾南先生翻译戴雪《英宪精义》一书。
艾尔伯特•维纳•戴雪(Albert Venn Dicey,1835~1922),英国著名宪法学家,一生发表了许多宪法学著作,1885年出版的《英宪精义》则是他最著名的宪法学著作,该书自1885年至1961年共印15次。《英宪精义》一书原名《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Constitution》,直译应当为《英国宪法研究导论》。但是,译者雷氏在翻译本书时认为,将“Constitution”直译为
宪法并不能完成体现英国宪法的精义。因此,雷氏根据自己的理解将“Constitution”意译为英宪,在他看来,英宪既包括
宪法性法律(The Law of Constitution),雷氏译为“
宪法”,为
宪法的本部;又包括
宪法性典则(The Convention Constitution),雷氏译为“宪典”,为
宪法的别部,体现了英国宪法的本质特征。戴雪的《英宪精义》分为三篇,包括“巴力门的主权”、“法律主治”和“
宪法与宪典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