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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宪政的精髓

英国宪政的精髓


李宇先


【关键词】戴雪 《英宪精义》 书评
【全文】
  宪法政治起源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因此,英国的宪法是最早的宪法。但是,众所周知,英国并没有制定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所谓英国宪法不过是由英国在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和形成的宪法性惯例所构成,我们称之为不成文宪法
  要理解宪政就不能不对英国宪法有所了解,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法学界曾就我国的宪政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场大讨论使国人知道了什么是宪政,什么是专制,虽然这一讨论最终没有使中国走上真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但是却大大丰富了国人的宪政知识。而这一时期的讨论则发轫于我国宪法学家雷宾南先生翻译戴雪《英宪精义》一书。
  艾尔伯特•维纳•戴雪(Albert Venn Dicey,1835~1922),英国著名宪法学家,一生发表了许多宪法学著作,1885年出版的《英宪精义》则是他最著名的宪法学著作,该书自1885年至1961年共印15次。《英宪精义》一书原名《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Constitution》,直译应当为《英国宪法研究导论》。但是,译者雷氏在翻译本书时认为,将“Constitution”直译为宪法并不能完成体现英国宪法的精义。因此,雷氏根据自己的理解将“Constitution”意译为英宪,在他看来,英宪既包括宪法性法律(The Law of Constitution),雷氏译为“宪法”,为宪法的本部;又包括宪法性典则(The Convention Constitution),雷氏译为“宪典”,为宪法的别部,体现了英国宪法的本质特征。戴雪的《英宪精义》分为三篇,包括“巴力门的主权”、“法律主治”和“宪法与宪典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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