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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地方主义与中国的宪政转型

  如果观察最近几年广东的情况,也可以看到类似清末立宪改革中地方主义兴起与中央集权回潮的相似局面。目前广东的省委书记张德江,已经成为所有广东人的敌人。广东是中国改革二三十年来地方主义遗产最强大的地方。经济文化和新闻媒体上固然不用说,就是政治上也有地方主义政治的罕见的传统。但是从张德江到广东后,从镇压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南风窗等一大批媒体,到镇压太石村村民,再到汕尾对失地农民开枪杀人。张德江不是一个人,他真的是三个代表,他早年留学朝鲜的金日成大学,作为原江系的人马被空投到广东来,就是代表共产党的中央集权体制,专门来破坏广东的地方主义势力的。今日的广东,短短几年时间,就从经济上的特区省份,沦为政治上最左、最保守的防止颜色革命和地方主义崛起的集权特区。仅仅从政治的意义上看,广东人含辛茹苦熬了二十几年,把地方主义的党内民主派任仲夷,变成了中央特派员的保守派张德江。据说最近在广东出现了“驱张运动”的一些努力。而张也即将被调任。在我看来,经过张德江时代,广东的改革要么已经彻底失败了,要么已经成为了潜在的反抗中央集权的堡垒。
  
  四、地方的民主化,就是国家的宪政化
  任何一种中央集权制,都是和地方选举制度背道而驰的。在官员的人事上它们呈现出两种差异性原则,一是异地为官,如清代“不得官于其乡五百里以内”的定制。一个是本土化原则。异地为官是中央集权制控制行政的一个主要技术手段。一旦中央不能自由任免地方主要官员,中央集权制就不复存在。如在法国的中央集权体制下,省长是国家权力而非地方利益的代理人,他直接代表中央政府和中央各部。尽管法国也有地方选举和地方议会,但中央政府依然保留着对地方官员的人事任免权。直到1982年的“地方分权”改革之前,法国的地方事务几乎均受中央政府支配。1982年后,法国的中央集权体制才开始转往宪政化的方向 。中央对地方的行政控制开始削弱,控制的主要手段从直接的行政干预转向了间接的司法审查。
  对中国来说,学习法国的体制,始终有转往专制主义的危险。中国的民主化绝不能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民主化。而只能是地方自治的甚至联邦主义下的民主化。不过法国的经验也包括意大利的经验,说明在单一制的而非联邦制的政体下,也可以引入高度的地方自治的因素。因此我这里不谈联邦主义的政体,只谈地方主义的实质。
  地方政权只要不真正的实行选举,在异地为官的人事原则笼罩下,地方政府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外来政权 。甚至是一个殖民政府。公共权力主要掌握在一批由垂直人事系统控制的外地干部手中。易地为官原则暗示了地方在政治制度中的客体化,取消了地方利欲在国家体制中的正当性。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扭曲成为以一个外来者和“殖民者”的身份去攫取地方的物力和维持地方的秩序。在我的观念里,如果成都的市长是一个被中南海控制的安徽人,成都市就是中南海的一个殖民地。我被中南海殖民,和被英国人殖民,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可以选,我显然宁愿选一个被唐宁街控制的英国人的总督,也不会选一个被中南海控制的共产党的省委书记。
  从共和的观念看,一个宪政国家不可能仅在中央一级是宪政的,而在地方是集权的。凭一个全国范围的单独民意去支撑和垄断整个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也显得又单薄又危险。单一的民意因素被无限放大,很容易就导向寡头体制。一个较大人群的民意,也没有足够的正当性在一切地方事务中,去顶替和漠视一个较小人群的民意。因此地方选举既是民主制度的题中之义,还具有一种特殊的宪政意义,就是在民主概念的内部形成一个民意的梯形,用复合的民意去制衡单一的民意,用地方自治去制衡中央集权。在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中,民主与宪政的目标呈现出一种互动的关系。因为地方的民主化,就是国家的宪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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