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演讲:地方主义与中国的宪政转型

  对辛亥革命的理解,以前更多的有两条思路。一是从满汉之间,就是民族主义的角度来理解辛亥革命,汉族人推翻异族的统治。一是从推翻帝制要求民主的角度去理解辛亥革命。但是从四川的保路运动出发去理解辛亥革命,还有第三个思路,在以前是被省略或者忽略的,就是地方主义。辛亥革命革命的实质就是地方主义反抗中央集权。保路运动是中国近代史第一场大规模的民间维权运动,这一运动的主旨有两个,第一是反对中央集权,当时他们就提出“川人治川”的口号,第二是反对国有化,朝廷把民间筹资兴办的铁路国有化,四川人就站出来,捍卫私有财产权。反中央集权和反国有化的地方主义运动,辛亥革命在全国各省得到广泛响应,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地方主义的兴起。
  相应的,对中国的民主化的理解也有很多种思路,譬如反对一党专制,要求民主选举和开放党禁报禁。这是最显要的一种。但中国的专制主义政治,共产党的一党专制是一个层面,另外还有一个两千年来的专制传统,就是中央集权制。毛泽东说“百代皆行秦政制”,这个秦政,就是指的中央集权的、易地为官的郡县制。中国从秦朝废封建开始,就终结了任何一种中央与地方进行契约化分权的可能性。从此以一种科层制的官僚体系(郡县制和后来的科举制)取而代之,建立了一种中央集权的政体模式。理解和推动中国今天的民主化,有一个思路和当年辛亥革命中被忽略的部分是相同的,就是地方主义反抗中央集权。
  中国自秦朝以来,地方政权的级数不断增加,从二级政府直到清代的六、七级政府。从汉代的二级地方政府算起,后来新增的地方政权建制,都是从中央派出的各种监察机构慢慢演化而出的。这正是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所致。一县之长都被压到官僚体制的最低层。上下级别太多,权力集中于中枢,使地方官地位低下,不安其位,怀有所谓“五日京兆之心”。升迁不易,更加剧了清浊之分。一切经营都集中于官场,演变为韦伯所谓的“政治资本主义”。明末以后,顾亭林在《日知录》中痛定思痛,认为但凡地方政治干得好,天下就太平。反之则大乱。他说:天下大治,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大坏,则是大官多,小官少。小官多,大官少,意味着相当程度的地方自治。大官多,小官少,就意味着节节高升的中央集权。所以从顾炎武开始,有识之士终于开始反思中央集权制。他提出一个解决思路,“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也就是主张地方主义的兴起。
  
  二、地方拯救中央
  前段时间国内学界有关于二级地方政府还是三级地方政府的争论。但重要的不是二级或三级,而是政府的权力架构和合法性来源必须要重整。政治的合法性要从地方来,从我们的身边来。但在中央集权制下,一个距离我们最近的官员,反而在合法性来源上距离我们最远。因为皇帝在逻辑上是第一个直接的统治者,而那个离我们家最近的统治者却是距离皇帝最远的。于是他和某个具体的老百姓的政治合法性的关系是这样的:他是有权进行统治的那个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
  所以重要的不是立法者预先的一种建制安排。两千年的历史证明,在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的建制级数必然有一种天然的增长倾向。预先的建制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地方政权不会被越来越多的“大官”挤压。更不能促使地方成为抑制中央政府专制主义倾向的支点。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