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
0
0
0
0
民生银行
0
0
0
0
美国花旗银行
19
0
0
19
美国大通银行
8
0
0
8
南非国民银行
2
0
0
2
另外,日本的银行在我国共申请了39项发明专利;美国的银行在我国共申请了29项发明专利;我国银行共申请了16项发明专利。
检索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数据库我们又能发现花旗银行从成立起至今共申请了254页专利(2001年3月15日以后申请了59页专利)。[1]而且,花旗银行专利的含金量极高、操作性极强,其“电子货币系统”专利(5453601号)已被其他相关专利引证高达84次,并在该项专利的许可使用中获得了巨额的使用费。
分析上面两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第一、在发明专利的数量及技术含量上外资银行要高于我国商业银行。我国银行申请的专利大都集中于科技含量不高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上,比如点钞机、密码锁、银行卡标识等,没有多少独创性非常高的发明。反视外资银行申请的专利,则含有一些竞争力非常强的核心专利,如花旗银行的“电子货币系统”、大通银行的“全球投资者客户访问系统”等。第二、外资银行众多的基础专利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利益。
为什么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在专利申请上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1.专利意识上的差别。没有依法获得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就谈不上对知识和智力资源的占有。[2]外资银行比较重视金融专利战略的研究和保护。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专利意识则普遍较差。
2.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上的差别。“利益是人们行为的驱动力”,所以解决好创新成果的利益分配问题至关重要。花旗银行很重视鼓励员工积极开发新技术并提供配套服务,更重要的是他们有一套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我国《
专利法》虽然也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利益分配,但不是很合理,这难免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
3.资金实力及创新能力上的差异。外资银行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技术创新。而我国的银行资本实力不强,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贷款比例还比较高,沉重的包袱使得其投入金融创新的资金不多。
4.市场经济和专利制度发展上的差异。西方国家搞市场经济已有很长的历史,其专利制度发展历程就更长。而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银行仍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垄断式的经营模式。尤其是我国的专利制度起步较晚,需要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