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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行在好习惯与坏习惯之间——读《寻找法律的印迹》

穿行在好习惯与坏习惯之间——读《寻找法律的印迹》


夏敏


【关键词】习惯 法治
【全文】
  记得小时候,每到过年家里都要开个家庭会,我们这些做子女的,要在爸爸妈妈面前汇报一下自己上一年养成了哪些好习惯,却除了哪些坏习惯,包括是否养成了饭前洗手,不说脏话,见到长辈是否先问候等等。但得坦言承认,我们的成长却始终未能离开好习惯与坏习惯的相互作用。
  读了余定宇先生所著的《寻找法律的印迹》(法律出版社)一书,豁然发现法律的成长一如我们自己的成长,竟也是穿行于好习惯与坏习惯之间,颇有艰难。正如作者在书的导言中所提示的:“一部漫长的世界法律史,其实,便是一部‘好习惯’与‘坏习惯’的漫长战争史,也是一部‘天理人权’与‘统治阶级意志’的激烈抗争史。”
  法律原初便是为了维护“好习惯”带来的和谐,这一点东西方并无什么差别。东方只不过是从性善论出发,所谓“人之初,性本善”,要守住此“善”,当然得以“礼”而“法”之;西方则不然,认为人天生就带有恶,这从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偷食禁果就被注定了,因此基督教让人不断反省并忏悔自己的恶,以便死后灵魂可以被天使引入天堂。
  性恶论引导西方人总是把目光落在人的坏习惯上,于是人们得通过契约的方式来建立各种规则,共同遵守,并凭借严厉的惩罚手段把这些规则“逼迫”成人们的习惯。比如书中所讲述的北美印第安人,他们在雪地上看到一只带箭的鹿,会一直守候到猎人的返回,然后平等地分享自己应得的一份。不要以为这些印第安人天生就懂得尊重别人的权利,实际上如果他“偷窃”了别人的成果,便会被部落交出去,任由对方处置。这样的好习惯,岂不是被“法”出来的吗?
  但是,培养好习惯的法律也不是轻而易举被制定出来的。诞生英国《大宪章》的那卷羊皮纸,如果没有温莎堡前密林中几千把军刀的冷冷寒光,约翰王如何会那么情愿在若干限制王权的“不得……”面前,对“假如国王违背诺言,贵族则有权拿起武器驱除暴君……全国人民都应站在起义者这一边”这样的条款点头称是?
  许多时候,好习惯还来自于人对自己权利的执着与倔强。书中讲述的波茨坦郊外老磨坊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经典的事例。对于刚取得骄人战绩,不可一世的威廉一世来说,站在自己的行宫顶楼想欣赏一下自己“王土”上的美景却被一座破旧的老磨坊拦了视线,这是多么败兴而又无法忍受的事情,但他的一声“拆掉它”的命令却碰到了“执行难”,甚至花钱买下来的让步都没能让那个倔老头磨坊主“识趣”,暴怒的威廉一世虽然用武力拆掉了老磨坊,但法律却最终战胜了强权,普鲁士最高法院的法官们破天荒地判决国王败诉,而国王也遵照判决在原址上重建了一座磨坊,倔老头也一分不少地拿到了赔款。当王权“老子天下第一”的坏习惯败在了法律的旗下,“法律权威高于一切”的好习惯还有什么理由不被养成?
  从历史上看,性善论并不必然带来好习惯,中国士大夫之所以竭力推崇仁、义、理、智、信,难道不正说明日常人们的行为中正缺少这些东西?而在封建专制的压制和扭曲中,我们所见多有强权对弱势的不仁,阿谀对忠诚的不义,暴力对思想的无理,蛮横对问题的不智,奸诈对善良的无信。由于始终缺少一个建立在人权平等基础上的度量,所以中国封建法律相当程度上只是不断用刑律去证明了善的悲惨性,很难让人看到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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