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更加关注对自己国家主权的维护。因为他们的经济和技术相对落后,法律和其他一些制度正处于改革和逐步完善之中,在全球化进程和国际市场竞争中,同发达国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政府要仰仗国家主权以便自主地采取一些保障措施,实行必要管制。并且,历史和现实(包括WTO成立后的事实)反复告诉他们: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并非如所标榜的那样代表和维护着国际社会的共同和根本利益,在一心推进人类社会的发展。恰恰相反,他们往往从极端利己主义立场出发,在“全球化”和“主权相对论”旗号的掩护下,恣意掠夺他国的资源和财富,控制其经济,甚至进而进行政治颠覆或军事干涉。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理所当然地应当高度重视对本国主权的维护,要特别警惕和抵制国际霸权主义者的干涉和侵犯。全球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国际调节机制只能逐步完善和加强。现在还远未到“废弃”国家主权的时候。相反,各国主权的存在,对各国主权的尊重和维护,正是当代全球化和国际调节的前提和基础。各国既独立又合作,既完全自主,又适当妥协,对本国主权行使作必要的自我限制,这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主流特征。我们不能松懈主权意识,不要以为我国“入世”即可以拆除一切藩篱,“融入”国际社会,完全“一体化”。要充分利用WTO的各种“过度安排”和其他允许的条款,在积极参加国际合作的同时,维护本国主权和利益。但同时我们也应正确和客观地认识到全球化和国际调节对各国经济主权的影响,克服主权绝对化观念。
3.关于保护民族产业
在经济全球化以前,一国的国民经济体系主要由该国的民族产业构成,国家经济实力主要体现为民族产业的实力,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在于民族产业的安全。特别对于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历史上饱受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侵略和控制之苦,在全球化中竞争不过发达国家,所以他们对于发展民族产业和维护其安全十分重视。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民族产业仍然存在并具有重要意义,民族产业今天并未、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也不会被“全球产业”完全取代。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各国的民族产业确实在发生着变化。它们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而同国际经济因素不断互相影响和渗透,民族产业的意义、价值甚至它本身质的规定性(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在改变着。对于某些民族产业,国家需要适当保护,但保护的方式和手段也应当变化,不能沿用过去传统作法。
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本、技术等生产力要素在全球范围自由流动,寻求优化配置。国际分工日益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可以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从中获取直接经济利益,并通过吸收先进技术和资本改造本国传统民族产业,增强其生产力。如果为保护民族产业而将自身封闭起来,则这些民族产业必然落后于时代潮流,缺乏生命力和竞争力,最后难免被淘汰。单纯的、消极的保护是不可取的,不能达到对民族产业保护的目的。
而另一方面,在国际专业化生产条件下,许多产品的生产都是国际合作的产物。同一种商品最终产品的生产往往分布在好几个甚至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是一种“国际性产品”。目前成为全球经济最重要主体的跨国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国,他们所建立的生产、销售体系是全球性的。这些产品和跨国公司已很难说属于哪个国家的“民族产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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