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WTO:市场国际化与国际调节发展新阶段——兼论入世对中国国家调节和经济法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后,仍不脱传统巢臼。所奉行的“洋为中用”,仍属于“中体西用”思想体系。即使至上世纪70年代末,国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开辟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城市,举办“三资”企业等,当初也主要是为了学习和引进国外资本、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在承认西方发达国家生产力先进的同时,却认为其生产关系落后,上层建筑腐朽、反动。中国社会主义的各种制度这个“体”决不能变。中国对外开放的各项政策和立法(从立法宗旨、原则到具体法律规定),都鲜明地体现着上述指导思想。随着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和中国加入WTO,中国人的这一传统观念现在到了非认真反思和清理不可的时候。 
    
   电子信息等高科技发展和全球化,使地球这颗行星上的人类社会连同其环境结成一体,各国、各民族和地区都是“地球村”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国、各民族、地区固然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但在经济、资源和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人类社会许多共同的普遍性的利益。这是人类社会的总体利益。其中许多直接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根本性利益。当代及今后可预见的年代中,在地球上(或还包括将来被人类开发的其他宇宙空间),由全体人类组成的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共同和总体利益,才是本体和主体。各国、各民族和地区的利益应当服从人类社会总体利益,尽量同它相一致而不去损害它。为了维护和发展人类社会总体利益,国际社会需要制定有关国际规则。这些规则各国、各民族和地区都应遵守。不能从本位主义和实用主义立场出发,认为对已“有用”者而采用之,“无用”者而拒绝之。村民应当遵守村规村约,而不能仅取其所好。个人应当主动适应周围社会,而不能叫社会迁就个人。国际社会亦应如此。 
    
   “用”与“体”不能截然分割。向国际社会学习,最重要的是学习其一些带根本性的长处,而不能只重视皮毛。皮毛乃附于本体之上,属于某特定本体之皮毛。舍本求末,未见其成功者也。“西技西艺”亦靠其相应制度支持。“中体”纹丝不动,即使学一些技艺,也难富国强兵。按照马克思广义原理,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密切关联的。生产力高速发达而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长时期腐朽、反动,或者后者长期先进、优越,而前者滞缓落后,都是不可理解的。是故我们不必设置禁区,在同国际社会交往中,在向国外学习和“用”其所长过程中,也应不断改善和强固我们之“体”。 
    
   2.关于国家经济主权 
    
   全球化和国际调节引起人们对于各国国家经济主权的担心。如前所述,国际调节主要是对各国国家调节之再调节,WTO主要是对各成员国政府经济管理权的规制。这也就是对各国经济主权的某种限制。按照过去几千年的传统,国家主权是至高无上和绝对的。国家主权包括国家经济主权。1974年联合国通过《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进一步确认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但是也应当承认,国家主权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其内涵与意义是变化的。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以前及其以后一段时期,特别是针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强调主权绝对化有其重要意义。而随着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社会和人类的共同利益越来越重要,各国的主权及其行使方式需要受到一定限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