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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卖淫的污染源头在哪里?

   三是介绍、组织人员的“权利理念”和“平等理念”的淡薄。如今的大学校园,早已是“满园春色关不住”了。不容否认,随着高校不断的年年扩招,大学生群体里面更多地混入了一些“不争气”的孩子。但不管是大学生主体如何多样化,思想状态怎样多元化,作为高校和社会都应力争将他们培养成对社会有益的合格人才。但是,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利用现在“林子大了”大学生群体里“什么都有”的现状,在组织卖淫活动过程中打起了女大学生的主意。作为女大学生,不管是对社会、对生活持有什么样的“人生观”,但现代法律却赋予了她们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包括人格尊严和身体权不受侵害的权利。然而,有些人偏偏要抓住嫖客群体对女大学生“情有独钟”的青睐心理,无视女大学生的权利,打着各色各样的幌子,诱使许多女大学生“就范”。原本对卖淫持无所谓态度或者以前有过卖淫经历的女大学生,就为有这样的“勤工俭学”机会而喜笑颜开、感激不尽,于是,介绍和组织人员则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招聘到他们的“意中人”;原本只想做所谓的“文员”、“翻译”、“陪聊”等冠冕堂皇服务的女大学生,则会因为一来有钱可赚二来充实生活而纷纷前往。对于这部分尚无卖淫经验或者缺乏卖淫意识的群体,介绍和组织人员则往往先让她们从事“素单”服务(即不提供色情服务,仅陪喝陪聊),逐渐侵蚀她们的思想堤坝,最终走上提供“荤单服务”之路。在这个过程中,“业内人士”尽管称呼那些卖淫女大学生为“学生妹”,但却丝毫不尊重她们的权利,性服务主体之间的地位也不平等,有的卖淫女生则被逼迫长期提供服务,有时还要拉拢同学“入围”。因此,尽管卖淫女大学生可能会从中赚取不扉的收入,但她们的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受教育权却因此受到连锁侵犯。
  然而,尽管我为这部分卖淫女大学生权利受到侵犯感到惋惜,但她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回答和表现,却又让我大失所望。笔者见到一则报道,高校里也开始有男同学“做鸭”,不过对男生卖淫的条件要求更高,既要英俊帅气,又要讨女人欢心,关键的是功夫要棒。一位女生告诉记者:“女生做了事之后还能坚持上课,男生可就惨了,因为精力透支,回来后就只能倒头大睡。所以干这行的男生多半成绩糟糕透顶”。天哪,天哪,我的天哪!原来这些卖淫女生对这种事情竟然如此坦荡,还因自己的性别优势而嘲笑那些“做鸭”男生所处的劣势。看来,对这种现象,即便有谁出来为她们说几句话,那些卖淫女生非但不会“领情”,而且还有可能因此而“不开心”呢。我更为失望的是,好多卖淫女大学生赚来的钱,据说根本没用在学业上,而是去了酒吧,或是买了衣服、化妆品。这些腐化堕落的卖淫女生,现在还是一名“学生”,唯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有更好出路,但她们却利用了好多人不能企及的美好时光去出卖自己的肉体,污染大学风气,败坏社会正气,这样何以能对得起养你爱你的父母?何以对得起教你育你的学校和老师?何以对得起造就你、成就你的现代社会?
  我们周边的日本国,有一种叫“援助交际”的东西活跃于中学和大学女生群体中,这种所谓“援助交际”就是由女生对性需要者提供“性援助”,由性消费者向女生提供“财物援助”,这让不少女生学业荒芜、生活颓废。由此让我想到,在中国已经出现的部分女大学生卖淫现象,是不是也要找准精神污染源头,来“动真格”地管一管呢?否则,“笑贫不笑娼”的人际规则要是在大学校园里逐渐蔓延开来的话,可能真会如武汉某大学一教授所说:“再不整治,高校将成为全中国最大的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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