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害人的表现:羞愧、伤心、抑郁、气愤、闷闷不乐、食欲明显降低、睡眠不好或轻度失眠等。
2、重度痛苦
重度痛苦是指第三人已经能够感知侵权人对受害人的伤害,该伤害严重打破了受害人平静的生活,并成为受害人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对重度痛苦可通过以下影响因素和受害人的表现来认定:
(1)影响因素:①侵权人故意侵权,主观恶性较大,或者以盈利为目的;②侵权人的采用暴力手段或其他卑鄙手段;③侵权人的侵权方式恶劣,常人不易接受;④侵害的场合公开、范围广泛,影响大; ⑤侵权的次数较多,持续的时间较长;⑥侵权人事后的认错态度较差;⑦受害人是公众人物,社会关注度较高。⑧受害人为女性或者处于敏感的年龄阶段。
(2)受害人的表现:消沉、冷漠、失眠、易怒、狂躁、迟钝、血压不稳、神经过敏等症状。
3、极度痛苦
极度痛苦指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明显感知侵权人对受害人的伤害,该伤害使受害人平静的生活完全丧失,甚至丧失了对痛苦的感知能力。
对极度痛苦可通过以下影响因素和受害人的表现来认定:
(1)影响因素:①侵权人故意侵权,主观恶性极大,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是受害人遭到极大的损失;②侵权人的采用及其残暴手段或其他卑鄙下流手段;③侵权人的侵权方式及其恶劣;④侵害的场合公开、范围广泛,影响极大; ⑤侵权的次数频繁,持续的时间长;⑥侵权人事后的态度恶劣,拒不认错;⑦受害人是公众人物,社会关注度较高。⑧受害人为女性或者处于敏感的年龄阶段。
(2)受害人的表现:极度焦虑、极度恐慌、极度敏感、精神错乱、神志不清、植物人等症状。
(四)痛苦的评算
痛苦的程度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即痛苦的级别和痛苦持续的时间,也就是说,痛苦的级别越高或者痛苦的时间越长,痛苦的程度也就越高,因而,我们可以将痛苦的程度用痛苦的种类系数×痛苦级别系数来表达,即:
痛苦程度=痛苦的种类系数×痛苦级别系数
我国的幅员辽阔,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差异较大,为了避免一刀切,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规定各地的精神损害赔偿基数,抚慰痛苦的补偿金额就根据本地的精神损害赔偿基数和痛苦程度来确定,即:
抚慰痛苦的补偿金额=精神损害赔偿基数×痛苦程度+肉体痛苦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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