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1,利用游戏漏洞复制游戏道具或非法刷钱的程序,这本身严重侵犯了游戏中其他游戏玩家的公平游戏权利,导致游戏环境失去平衡。应当认定为侵权外挂。
2,通过修改客户端程序或者利用外部程序向服务器端发送错误信息的外挂。这种外挂实际上已经损害了原游戏作品的完整性,破坏了正常的游戏数据和游戏规则,会严重损害其他正常进行游戏的玩家利益,因此应当认定为侵权外挂。
对于侵权的认定我们应当把握一个原则:“纯利己,不害他,不侵权”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玩家利用的外挂如果仅仅是对该玩家自身有利而没有影响到其他玩家正常进行游戏的就不认为是非法的,而是一种合法使用。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外挂的使用无论是否使某个特定的玩家受益,只要该外挂影响到了其他玩家公平进行游戏的权利,就应当认定为非法。我认为这里的利用外挂使特定玩家受益并不是构成外挂侵权的充分必要条件。关键在于该外挂是不是使游戏本身的公平性和平衡性受到严重威胁,因为我认为网络游戏著作权中的关于保护作品完整性条款里,一个游戏的公平性和平衡性也应当属于作品完整性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外挂仅仅是起到辅助性的作用:例如帮助查看游戏的相关信息(游戏场景或人物坐标,游戏人物状态,物品属性鉴定等);帮助玩家减轻重复操作的负担,模拟鼠标和键盘的操作等(捡拾物品,自动补血和法力,按键精灵等)。这类辅助性作用所影响到的仅仅是使用者本身,并不会对其他玩家的利益有所损害。同时这类外挂并没有侵犯原作品的完整性,只是在游戏规则的许可范围内一种方便自己的行为。对于这种完全利己而没有侵害他人利益的外挂,有理由支持其合法存在,属于“合法外挂”。按键精灵就是一种典型的合法外挂,它本身并没有触及到游戏的程序,而是一种纯粹的外部程序,具有通用性。它的功能就是模仿用户的鼠标和键盘操作向游戏人物发出特定的指令,从而实现特定的游戏目的,如,补充血法,捡拾物品等。这种外挂发出的指令等同于玩家自己操作游戏发出的指令,不存在非法数据溢出,虚假或欺骗指令等行为。它的活动范围仍然是局限在游戏本身所允许的规则以内的。
对于网络游戏的不同方面主要涉及到了三大块问题:1,虚拟财产问题;2,外挂问题;3,私服问题。这三大问题涉及到了不同角度和层面的法律关系。虚拟财产主要关系到了游戏产品本身以及其附产品所带来的权利属性和价值认定问题。外挂则是典型的知识产权中与著作权相关的侵权问题。私服则是涉及到我国的互联网公共政策和众多知识产权的问题。
从某种角度看,只有虚拟财产问题才是我们所面临的全新问题。而其他两个问题通过我们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制度基本上是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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