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试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二是私有财产特殊保护论。此种观点认为,物权法是私法,应当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所以,整个物权法都应当围绕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而展开。如果讲平等保护,就离开了物权法的私法性质。应当承认,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鉴于在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下,实行“一大二公”,对公民的财产权缺乏必要的保护,因而强调应当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看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物权法应当将私有财产权作为一项重要权利加以保护。但从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出发,物权法不能仅仅保护私有财产。我们说物权法是私法,一是强调物权法中也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私法自治原则,二是强调物权所具有的民事权利的特点。而绝不是说,物权法只保护私有财产,而不应当保护其他财产。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其他各类物权都是民事权利,保护这些民事权利当然都体现了物权法的私法性质。
  总之,我认为,我们在坚持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时,必须摒弃只注重保护一类财产而排斥保护其他财产的观点,此种观点都是因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理解不准确、认识出现偏差所造成的,也没有准确地把握物权法的立法目的和任务。
  四、物权法草案对平等保护原则的体现
  总的来说,向全民公布的物权法草案由于坚持了平等保护原则,因而准确地反映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准确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方向。可以说,这部草案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草案。具体而言,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物权法在立法目的和原则方面体现了平等保护的精神。物权法是平等保护各类所有财产的法,而不是仅仅强调保护一类财产的特权法,物权法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草案第50条就明确规定:“国家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立法目的表明了物权法所应当奉行的基本宗旨,而物权法草案就是按照此种宗旨展开的。
  2,物权法规定了各类所有权,从而充分体现了平等保护原则。在物权立法中,争论很大的一个问题是应当只规定单一、抽象的所有权,还是按照所有制进行类型化。有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应该借鉴大陆法的模式,采取单一的所有权模式,物权法只规定所有权的一般规则,不需要具体列举各种所有权,没必要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等作出规定。我认为,我国物权法应当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分别规定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主要理由在于: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