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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改革:法学家集体失语

反思改革:法学家集体失语


马光远


【全文】
  2005年岁末,物权法草案没有如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审议,这意味着,2006年的“两会”上,物权法将不会正式被通过,法学界特别是民法学界将此归咎于北大某教授的上书行为,有些权威学者更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表达了对该教授的强烈不满。
  一个教授的上书能够导致一部重要法律的难产,我不知道这是法学家的幼稚还是对全国人民智慧的极大讽刺:一部由中国民法学界最优秀的精英起草、公开向13亿人民征求意见、收到上百万条民间立法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多次召开各界座谈会、全国各省市的相关部门多次专门研讨、法学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下很大功夫进行研究,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专门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都给予很高评价的法律草案,竟被一个教授区区6000多字的上书一笔勾销?
  其实,事情远非这些法学家所想的那么简单,如果把物权法的叫停和当前反思改革的大背景结合起来就会明白:物权法难产绝对不是北大教授上书“惹得祸”,而是有更深层的因素,这也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法学界与中国改革进程的极大脱节和对民生问题的极大漠视。当前,这场席卷各界的反思改革的思潮肇始于2004年的郎顾之争,在2005年的岁末开始升级,就连一直抵制的主流经济学家也加入了反思的行列。主流经济学家是很聪明的,他们知道,惟有取得对改革反思的参与权,才能获取话语权,并进一步取得未来改革路径的主导权。反思改革不是反对改革,而是为了坚持改革,坚持改革,必须以反思改革为前提。反思得越彻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希望就会越大,改革就会越彻底。但是,遗憾的是,本应成为这次主角的法学界在关系到中国改革前途的争论中又一次集体缺席。他们热衷于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自恋和意淫,或热衷于为某个罪大恶极的黑社会头目的罪行炮制所谓的专家意见书干预司法,而中国改革的前途,似乎和他们无关。中国改革开放26年来,在每一个重要的历史拐点,每一次改革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法学界都无不例外的缺席和失语。这一次,只有一个巩献田出来上书了,却成了法学界的敌人。
  改革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在一部分富起来的同时,另一部分人的状况不会变坏,否则,改革将举步维艰,很难得到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就我个人的认识而言,26年改革最大失误不是教育问题,不是医疗问题,也不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和环境的恶化问题,而是法治精神的匮乏和政府违法的痼疾,法律没有成为社会规范的最高准则 ,全社会没有形成守法意识和尊重法律的习惯,违法的边际收益远远大于边际成本,社会信用低下,在建立物质文明的同时,没有建设法治文明。对此,法学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因为此,整个法律界在中国社会并没有成为受人尊重的群体,而是文明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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