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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吉祥三宝”

  网络生活的这些“爱恨交织”给了我更多的创作激情,不管是爱还是恨,让我进一步体会到了“平等”之民法理念。支持者的称赞,可以触发我的感谢神经;反对者的责骂,同样可以奏响我的激动心弦。因为不管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他们都是关注者。我有义务尊重他们的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正如他们同样尊重了我的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一样。当然,宽容不等于纵容,我也深知我的一些批判性网络作品确实触及到了某些人或者某些群体的心灵,他们或者利害关系者阅读了我的相关文章,只要能够对号入座,也难免多少会有些反感,再加之有些人本身就看不惯我的疯狂炒作,于是,我也经常会看到网上对我的一些带有“辱骂”、“诽谤”性质的言论,有的甚至企图恶意中伤,注册发言的用户名都是以攻击我为取名原则,比如有网友干脆在骂我时就注册“土生阿耿是我亲生儿”、“土生阿耿他爹”或者“他爸”等,如此“一次一次忽略我的感受”,也着实让我感到失望。不过,即便如此,我依然能够理解,而不会爆跳如雷,怒不可遏,因为毕竟“玉米花成爆米花前需要高温闷骚”。[7]只要没有让我产生寻求公力救济之冲动,我还是愿意选择在好事者面前经受千锤百炼,哪怕是疮痍满目、鳞伤遍体。
  “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我逐渐认识到了网络在我生活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因着网络的魅力,我品尝到了来自别人的劳动果实;因着网络的魅力,我也利用深夜或者凌晨创作了一些法治网文;因着网络的魅力,我还得当了众多热心人士的关爱和照顾,有学者,有记者,有老师,有学生,有法官、检察官和警官,有律师,也有数不尽的网络爱好者;因着网络的魅力,我还捕捉了网友们的爱的点滴,无论是批评指正还是支持赞赏,都给了我持续思考的机缘,催我奋进,助我前行。现在,我还拥有了自己的博客,在“法律博客”上记录下我的三十年来的心得体会,所思所感。[8]
  我曾经在某论坛上把网络比喻为我的“爱妻”,渴望她陪我到老,“直到感觉我的皱纹有了岁月的痕迹”,“直到感觉我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直到视线变得模糊直到不能呼吸”。一次友人发短信来问我“是不是又在陪嫂子啊?”,我当时一愣,回信息说“独守空楼”,友人的回复让我惊喜不已,他说“网络不是你爱妻吗?那我就可以叫嫂子了”。这可不是吗?友人这是问我是否在上网,但因为他记住了我说过的“网络是吾爱妻”的那句话,于是就使用了这一隐晦问法。确实如此,我、网络和土生阿耿仿佛结缘成了一组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每天都在演绎着“吉祥三宝”:我就像爸爸,网络就妈妈,我利用网络注册生成了“土生阿耿”之ID,其就像一个宝贝子女。“爸爸像太阳照着妈妈,妈妈像绿叶托着红花,你像种子一样正在发芽,我们三个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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