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博士陆建华提出相反的意见: 如果让赌博合法化,那些专业和非专业的赌客能不能规范起来?赌博合法化后能不能把6000亿元的流失收回来?能不能保证博彩的税收不流失? 专业赌客往往是和黑社会或者类黑社会勾结在一起的,赌博合法化能否解决非法的东西?比如他们操控赌场,用赌资贩卖毒品等。会不会出现管住了这头(税收)管不住那头(非法行为)的情况?关于有专家指出,赌场合法化后,进出可以由我控制,进出要识别身份,这是个善意的设计,但是可操作性不强,因为无法完全准确识别身份,也无法控制赌的程度。 现在合法的彩票只有福彩和体彩,私彩都属于非法。公彩和私彩都是赌。公彩是被动型的,号码是固定的,价格是固定的,不是自己写号码,下赌注。而赌性最强的往往是主动型的选择。 被动型的风险和收益相对可控制。私彩是主动型的,收益大,但风险也大。所以,一旦开禁,控制风险上一定要有精确的计算。而对此目前中国没有手段也没有研究。
进而有学者提出,中国应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赌法》,理由是:中国历代都是一个好赌之国,赌博是国民劣根性之一。我国只是
刑法对此有规定,而且比较简单,量刑过轻。对于官员赌博,用公款赌博、出国赌博等等只是比照相关政纪、党纪和《治安处罚条例》,现在网络赌博,地下六合彩等新的赌博层出不穷,应该尽快立法,使禁赌有法可依,减少执法随意性,也可是禁赌纳入法制化,使禁赌工作能依法禁治。不依领导人注意力改变而改变,不依形势变化而变化。
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办的13起网络赌博大案。
——广东省深圳市“6·22”特大网络赌博案。
——北京市“12·23”网络赌球案。
——吉林省“1·20”网络赌博案。
——福建省“新宝盈”和“新宝”网络赌博案。
——云南省曲靖市“12·23”专案。
——广东省深圳市“7·30”网络赌博案。
——上海甘介其网络“百家乐”赌博案。
——上海市袁珉网络赌球案。
——贵州省周小军、邓光谦网络赌球案。
——北京市王欣网络赌球案。
——辽宁省“10·8”专案。
——广东省“10·8”专案。
——江苏省陈宝林、郭忠明网络赌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