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方面
刑法关于赌博罪的处罚规定偏轻,已不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
一是量刑没有档次之分,只要构成赌博罪,不论情节多么严重,赌博金额多高,条款中只有一个量刑档次,且法定最高刑偏低,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打击效果。
二是附加刑中没有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使得赌博的风险成本偏低。为此,有关人士建议对
刑法第
三百零三条有关赌博罪条款进行修正,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增设一个量刑档次,在附加刑中增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规定,即规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建议人士认为,这样规定既能充分发挥打击效果,又能使有关人员在经济上、政治上付出沉重代价,使其不敢犯,从而有效遏制赌博滋长蔓延的势头。
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赌博犯罪案件时,要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彻底剥夺赌博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此外,如何处罚赌客也是一个难题。
公安部新闻中心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关于网络赌博的调研正在进行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结论性的东西。“不好定性,法律依据不足。尤其是在国内参与国际网络赌博,怎么处理都是一个难题。”这名公安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查处网络赌博犯罪,只能以扰乱社会秩序、妨碍社会治安等行政方法予以处罚。
中国政府的官方措施
中央:
一, 2005年1月--5月,我国开展打击赌博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为5类人:境外赌场、赌博(博彩)公司和赌博网站在我境内的代理人;代理机构、赌博网站的开办者、维护者;六合彩、赌球赌马等赌博活动的组织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参与赌博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重点整治地区包括网络赌博和赌球赌马问题严重的地区,六合彩、私彩赌博问题严重的地区,境外设有赌场的边境地区,群众举报赌博线索严重的地区。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加大对大额划拨资金的监管,切断赌资流通渠道。同时,还将坚决挤压境外赌场生存空间,迫其关闭。严禁国内金融机构到我周边国家境外赌场开设营业网点及设置自动提款机。对境外设立赌场的边境地区,将暂停边境游异地办证。停止为境外赌场及其经营人员提供的电信服务,停止向境外赌场供水供电。坚决取缔境外赌场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