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赌法治现状谈
战秋萍
【关键词】赌博,网络,管辖,合法化
【全文】
前言
自2001年4月19日辽宁省警方侦破了全国首例网络赌博案始,网络赌博便仰仗着其便捷性、隐蔽性、分散性及集团化4大优势在中国肆虐开来。
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因网络赌博而造成的资金外流每年高达上千亿元。以“新宝”和“新宝盈”为例,两赌博网站的团伙成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仅“新宝盈”一个月的国内累计投注金额就高达136元亿人民币。
再看一下不久前披露的一个数字,我国每年流向国外及港澳地区的赌场和赛马场的资金是人民币6000亿元。
网络赌博的类型
一 传统赌博方式。传统赌博的打麻将、百家乐、二十一点、摇骰子、轮盘赌等,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赌博。
二 以体育竞技类比赛作为赌注对象的网络赌博。如足球、篮球、高尔夫球、百米赛、赛马、赛狗甚至西班牙斗牛等。参赌人员可以赌参赛选手或参赛队伍间输赢、名次,也可以赌进球数、进球的单双数、净胜球数等,为了增加比赛的不可预见性,庄家往往会根据参赛选手和参赛队伍之间的强弱,开出不同的盘口。
三 以金融证券市场走势作为赌注对象的网络赌博。这种网络赌博往往以金融市场,如货币、股票、期货市场的走势和波动作为赌注对象。如赌中国股票沪、深两市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能否突破其临界指数或赌某一支股票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涨幅程度。赌博集团往往为攫取巨额利润,通过强大的经济实力,操控金融证券市场走势和涨幅。
四 网络游戏中的赌博。近来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的现象日渐猖獗,一些网站有的设赌局让玩家用虚拟货币参与赌博,有的则经营梭哈、赌大小、扎金花等赌博游戏。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
出版管理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五 变相网络赌博。通过信息台和手机短信进行的“竞猜”活动实质是变相圈钱的博彩行为。财政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于2002年下发的《关于坚决打击赌博活动、大力整顿彩票市场秩序的通知》中规定:“凡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发行彩票或以有奖销售为名发行彩票,或以一定价款给付为前提,公开组织对某种竞赛进行竞猜,参与者可根据其给付价款和竞猜结果获得中奖权利的行为,均属非法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