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当月,为了保存与强化抗战经济力量,国民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工业内迁。
事实上,早在抗战前,国民政府已开始秘密内迁。迁厂之议,出自翁文灏的资源委员会。1936年10月,交通部即密令将国营招商局机器厂自上海迁往武汉。
1938年3月,约有600家民营工厂也开始历经艰辛,迁往后方。这是中国工业史上一次壮举。内迁工厂在工业基础极为贫乏的西部地区成为发展工业的骨干力量,在抗战头3年间,后方民营工业的投资超过了战前全国的平均额。
但1942年后,民营工业逐渐处于日益困难状态。除了通货膨胀外,原因主要是金融垄断、物资统制和国家资本的侵夺。
1937年七七事变后,南京政府8月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的联合办事处(四联总处),理事会主席由蒋介石担任,一直到1948年四联总处结束,从未易人。据史料载,在蒋所担任的职务中,有两个是从不放手的,一是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二就是四联总处理事会主席。官僚资本四大家族中的孔祥熙、宋子文为常务理事。1939年,根据《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纲要》,四联总处成为对全国金融政策有决定权并对全国金融机构有考核和监督权的组织。作为战时后方惟一可以提供大量信贷的银行,四联总处实际是战时形成的国家垄断资本的总指挥部。
“四联总处将资本大部分配给了国营企业,给民间企业的贷款很少。他们利用战时经济政策‘抢了所有人的钱’。”民生实业公司研究室主任赵晓铃说,“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要求各企业如需贷款必须向四大银行借贷。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民营企业资金,还对其资金的使用数量和用途做了限制。”
由于实行物资管制,内迁四川的企业后来大部分被绑到了国家的战争机器上,为政府生产战争物资,很多企业逐步被官僚资本和国家资本渗入,一是因政府提供贷款等方式逐渐被控制;二是由于地方经济因素,企业经营一落千丈,最后不得不交给政府。
统制最早的工业品是钨和锑,1937年,这两种产品100%为民营企业生产,到1944年,已减至8%。“民营企业减产的原因是政府压低收购价,以至不敷成本。”《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中分析到。
抗战刚一开始,1937年,国民政府即通过《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对经济实行全面干预,让资源最大地用于战争,并控制所有与军需相关的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贸易等各个环节,而且控制的面越来越大,国家资本在加强重工业发展的同时,在轻工业领域也获得了显著扩张。1939年,政府开始对生活资料的生产、销售进行全面干预。面粉和火柴行业原本没有国营资本进入,但到1943年,国营企业已占产量的27%;棉纺织一向是民营最重要的行业,至1942年,在后方的76家纺织企业中有33家属于国营,国营企业控制了后方纺织工业资本总额的49%,到1943年,国营已达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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