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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高学全


【摘要】构筑以和谐社会为目标、社会公平为原则、人道主义为本色的全面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能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服务。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思考
【全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但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并存在着许多问题。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仍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现状 
  (一)社会保障立法的基础与依据 
  先进制度的建立,必须有先进理论的指导。西方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的先进理论及其思想,都产生过巨大作用。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一些思想家、经济学家通过对社会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研究,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一些方法论的指导。多年来,我国理论界也出现了不少先进的理论与思想,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就我国情况而言,站在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我们不但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也应树立科学的立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社会保障”立法的指导思想。从安定团结,建立明理诚信、和谐社会的角度讲,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实事求是地从中国国情出发,“以民为本”,才能使全社会成员平等地享受社会发展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才能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建设民主、文明的社会服务。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写入宪法,它代表了人民的心声,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宪法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这些规定为我国社会保障立法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 
  (二)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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