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联赛及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甚至国际足联、亚足联也接连要求中国足协提交情况报告。”杨一民说。
陈玉宇认为,这些问题与比赛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无关,他们的行为选择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在足球市场上,有生产者(俱乐部、球员、裁判等),消费者(球迷)和政府部门。消费需要什么,生产者就生产什么,这原本简单,但简单的事情为什么没发生?陈玉宇认为,“是因为目前中国足球联赛相关的制度规则破坏了联赛的运行机制。”
职业联赛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在公正的情况下,不同的俱乐部能提供相同或相近(势均力敌)的产品(比赛),共同合作,产生结果不确定的比赛结果,这样才能创造出共同利益。而足协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正是左右联赛产品的质和量的关键。
当俱乐部按照联盟合作机制作出努力,生产比赛产品时,他们所获得的收益却几乎全被政府拿走了,这必然影响他们下一步选择,开始作出“负努力”。
据知情人分析,中国足协所拥有的大部分资产主要来自于联赛的收入,而这种情况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总投资10亿元的河北香河国家足球训练基地,就是过去11年中国足协从职业联赛中赚到的最实实在在的资产。
足协拿走大部分收益后,由于缺少相应制度,导致余下利益分配也未形成共享利益。“政府的管理者,大块剥夺,小块不负责。这就导致过度激励的产生。”陈玉宇说,14家俱乐部本是共同的生产者,现在就变得以邻为壑,恶性竞争。为赢一场比赛,不择手段,高价买球员、打假球、贿赂裁判等行为成为行业潜规则。
“当一种不好的倾向出现而主管部门没有很好的管治时,所有的参与人都会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偷钱没有人管,那大家就都偷吧。”张曙光也认同这一点。他补充说,后来裁判的“黑哨”钱俱乐部都给不起了,由一些赌盘给钱,这就形成了“赌哨”———“10万元吹个点球,20万元把进的球吹出来”。
原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研究员林显鹏也认为,“任何问题都要排序,要找最根本的原因。中国足球问题的根子在足协维持的体制,然后传导到俱乐部的不理性行为,最后表现在中超比赛这个产品质量上。”
这个因果推导也是被普遍认为的足协分权的理由。“如果中超公司这一步还不走出来,联赛就会崩盘。这种例子在世界上不是没有,比如新加坡。”林显鹏说。
另一种说法是,目前足协无力独撑中超财务负担———去年亏损2000万元,今年又招商无望———所以拉来俱乐部垫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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