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做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这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标志和落脚点。应该说技术创新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产业立法中的贯彻就是中国实现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的法律保障。
(二)产业发展新趋势对产业法学研究方法的影响。
传统的法律研究方法侧重价值分析。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实证研究的重要性。但是如何将实证分析引入法律之中则少见研究。随着制度经济学的盛行,法律的经济分析也开始在在中国产生和发展。经济分析方法开始在法律研究中得以实施。但是经济分析方法本身包含了怎样的研究方法和范式,至今仍然没有明确的答案。笔者认为产业法学是对产业立法和法律适用的研究,而产业立法和实施,必须对产业本身进行研究,因此产业法的研究方法应当适当引进产业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吸收产业经济学研究的最新方法和范式。
1.系统论和耗散结构论的研究方法和范式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系统的定义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
根据系统论的理论,任何系统的功能皆由系统本身的结构所决定,结构优化必然会改善系统的功能。产业经济的研究首先就要将产业作为系统进行分析。产业演进的集群化趋势、网络化趋势、融合化趋势、生态化趋势,从本质上讲就是通过产业大系统内要素、环境的不断重组、重整实现系统优化的过程。可见系统论引入产业法学研究是正确制定产业法的方法论基础。
耗散结构理论是对系统论的新发展。(18)耗散结构的概念是针对平衡结构而提出的。长期以来,一般总是认为如果系统原先是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的非平衡状态中,是不可能在非平衡状态下呈现出一种稳定而又有序的结构的。稳定的平衡是一种静止平衡状态,不与外界交换能量,是一种永远不变的“死”结构。而耗散结构随时与外界交换着能量和物质,是一种动态的稳定有序结构,是一种充满着生命力的“活”结构。
耗散结构理论可以将对产业结构和产业集群以及企业网络化、虚拟化(供应链集成)的研究推向新的台阶。首先产业系统、产业集群系统、供应链系统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只有当系统是开放的,并与环境有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时才会形成耗散结构。其次,供应链必须处于远离平衡态的非线性区。也就是说,产业集群和供应链的成员之间在发展上是不平衡的,它们的要素禀赋存在着差异性。最后,涨落现象触发了供应链耗散结构的形成。作为一个有大量子系统构成的产业系统,整个系统的宏观状态确定以后,各子系统仍可以随机运动,子系统的随机运动造成了供应链整体的涨落。只有良性的产业法的制定和实施才能促进产业系统的耗散结构化。
2.博弈论。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近20年来,博弈论作为分析和解决冲突和合作的工具,在管理科学、国际政治、生态学、经济学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国内外法学界也尝试着将博弈论引入法学,且颇有成效。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现代博弈理论为人们理解法律规则如何影响人的行为提供了非常深刻的洞察力”。(19)简单地说,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博弈论在产业组织学里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在研究方法上,80年代前后,以泰勒尔、克瑞普斯等人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将博弈论引入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领域,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整个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改造,逐渐形成了“新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特点可以归两个主要方面:从重视市场结构的研究转向重视市场行为的研究,即由“结构主义”转向“行为主义”;博弈论的引入突破了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单向、静态的研究框架,建立了双向的、动态的研究框架; 在产业法学研究究中引入博弈论具有极大的运用前景。从制定产业法来说首先就要从动态博弈的环境出发对法律制定和实施可能性效果进行分析。在反垄断法的标准、
反不正当竞争法上可以说本质上就是博弈论的完整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