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产业演进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产业演进新趋势对产业立法原则的影响。
学者们目前总结的产业法主要站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进行归纳,主要原则有:决策原则、平衡原则、调节原则、市场导向原则、依法调节原则、合理调节合理调节原则、效率调节等。这些原则对产业法的立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面对产业演进的新趋势则有些滞后。笔者认为应当确立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的两项重要原则。
从技术创新来说,首先,产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带动产业的及时升级换代,产业的升级就是产业的高度化,根据产业经济学的原理,产业高度化的含义是产业结构向产业的技术结构和产业内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演化过程。(17)因此,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核心是劳动生产率的提升,而产业技术水平是劳动生产率的函数。其次,从当前产业演进的新趋势来看,产业集群化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在于企业因地缘上的集中而促进相互学习,实现“创新--模仿--在创新”的学习机制,从而形成一种自组织(18),带动产业集群的持续性发展。因此,产业集群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就是其技术创新和学习机制的建立。从产业融合化来看,其作用机制是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从而创造出新的产业,其本身就内涵着创新的含义。产业生态化则要求创建循环经济,这其中的核心支撑也是技术创新,只有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的发现,才能够促使产业不断向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可见产业法的实施首要问题是解决产业技术创新的问题。只有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制度气氛下,才能够迅速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
产业发展走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是当前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资源瓶颈,环境瓶颈约束下的必然选择。产业法的立法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是八十年代提出的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可持续发展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要求。
产业立法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是产业生态化的必然要求。产业生态化要求产业立法按照“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的动态调整原则,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全方位逐步推进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资源保护方面,要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水、土地、能源、森林、草地、矿产、海洋、气候、矿产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生态保护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形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方面,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流域水质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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