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裸聊,要得或要不得?
赵德成
【关键词】裸聊 违法 隐私
【全文】
科技的发展使网上视频聊天不再是梦,可是网上裸聊到底合不合法,是一个争议的话题,在IT频道看到一个网名叫轻舟已过的网友写了题为《荒谬:网上裸聊竟敢说合法》一则评论,我大概看了一下,大意是批评网上裸聊不合法,而此君的观点无非就是道德问题,我看不出有什么所谓的法理为依据,从此君的题目上来看,一看就可以得出是外行人写的关于网裸(网上裸聊简称)合法与不合法性分析,关于网裸合法不合法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为法律上的隐私权问题,但是在此君看来,这不是他那篇文章讨论的范围,那么试问如果你连这个基本的东西都不能说清楚,何以直接先给“网裸”扣上一个什么“网上裸聊竟敢说合法”大帽子呢?由此可见作者写文章只是为了一时痛快而已,说一个问题合法不合法不从法律上去做分析而是从道德上去分析,这是什么理论?这又是什么分析方法?
文章引用杨涛先生观点“杨涛先生认为,陌生人在网上互相敞开胸怀的一种赤无牵挂的对视的出发点是什么?难道不是低级趣味?难道仅仅打着个人隐私权的幌子就可以逃脱道德的谴责和相关律法的垂询吗?当然,如果是夫妻和恋人自当另论,可是如果是陌生人,这种行为难道“因为这只是他们两人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在经济学上就是没有‘外部性’,在刑法学上讲是‘没有被害人’,没有危害,就不应当禁止。”真的不应当禁止吗?不要打着隐私权就可以“为所欲为”,更何况,有人就是在E话通的聊天室内进行这种裸聊的。”说明“裸聊”是不合法的,但是我看不出有何依据,在作者看来,只要是陌生人在网上裸聊,那便是低级趣味,那由此可以推出要是没有见过面的网友打一些调情的电话也不合法了?为什么呢?因为依此下面的理论,网络上有警察的话,那么图像都可以监视,更别说声音了,那么为何不说“电话裸聊”(可以理解成通过电话进行有关情爱方面的聊天)是不合法的呢?文中还列举夫妻和恋人不在所调整之列,试问此君您和您夫人或是先生一开始就是恋人或是夫妻吗?更可笑的是用经济学上与刑法学来分析其不合法性,但是我读完后丝毫看不出对于证明其不合法有哪点作用,用这个作理由未免有点太牵强。当然作者还举例说明E话通聊天室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要分开来看,如果这个聊天室是只有两个人建的而不允许他人进来,这就可以看作是一个私人空间,那么法律就不应对其做调整,而如果是一个公共聊天室,那么这个问题就另有所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