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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曼的系统理论对主体哲学遗产的接受

  不过,卢曼的策略也很一目了然:如果语言符号的功绩仅仅在于区分、抽象和推广前语言的意识过程和意义语境,那么,用语言手段建立起来的交往就无法根据特殊的语言条件来加以解释。而如果语言不再被理解为一种结构,从而使意义理解、同一性的意义以及主体间的有效性能够建立起一种内在联系,那么,我们也就无法沿着语言分析的途径,来解释清楚对意义一致的表达的理解,无法解释清楚关于语言表达的有效性的共识(或异议),无法解释清楚主体间性所共有的意义关系和参照语境的共性,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解释清楚通过交往介入语言世界观所表现出来的生活世界的形成过程。相反,语言所建立起来的主体间性结构必然要被当作一种自我生成的工具而从意义加工系统的相互影响中推导出来。卢曼这里使用的是众所周知的经验主义思想模式。
  这样就出现了语言理解水平之下的意义理解,它源于诸多精神系统之间的相互观察。这些系统清楚地知道,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具有自我关涉性,因此都出现在了其他系统所具有的可以感知的周围世界当中。这里出现了他者观察和自我观察不断相互反映的情况。于是,通过对相互观察的观察,就形成了对阐释视角的差异性的理解。这就是意义的社会维度,它不会通过理解视域的聚合而呈现出来。理解视域围绕着一致的意义和主体间相互承认的有效性要求而结合到一起,并在就所说和所指而达成的共识中实现融合。不同精神系统之间不会形成第三个共同的系统,除非是自我生成的社会系统,它会立即把自己纳入到自身的系统视野之中,并退回到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察立场上:
  “它们处理信息的能力可以解决相互交往过程(相互观察的自我指涉系统)中出现的少数问题。它们始终是分离的,从未融合,并不比以前更加相互理解。它们集中关注的,是它们在作为一个周围世界中的系统的他者身上所能观察到的作为投入和产出的一切,它们各自还通过自我指涉学习掌握各自的观察视角。它们可以通过其自身行为而对它们所观察到的一切施加影响,也可以从其反馈中汲取经验。这样就会突然出现一种秩序……我们称之为社会系统”。
  社会系统用交往形式来加工意义。这样就投入了语言。但语言并没有把具有一致意义的表达提供给人们使用,而是仅仅允许用符号替代意义。意义针对的始终是理解视角的差异性。当然,自我和他者可以 “在意见当中使用具有一致意义的符号,从而加强他们意指的同一性”。 语言作为交往媒介并没有得到明确的定义,以致它不足以用系统之上或系统之间更高的视角来克服单个系统以自我为中心的视角。如果说,多个系统并不具有一致的意义,那么同样,沟通也不会把自己明确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共识。社会维度和事实维度的分离,正是要排除人们所说的语言的终极目的:用我们相互就事物所达成的共识的可能性来论证我对事物的理解。因此,一个命题的有效性也不能建立在主体间对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的承认基础上,而是应当建立在只为自我或他者而存在的共识基础上。语言不能提供一个牢固基础,让自我在关于某物的共识中与他者相遇:
  “我的共识只是和你的共识之间有着联系,但我的共识并不就是你的共识。也不存在任何具体的理由或合理的根据,可以确保我们的共识就是一致的(而且是从事实层面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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