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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田”受访看物权法的“胎运”

从“两田”受访看物权法的“胎运”


李绍章


【关键词】物权法 宪法 社会主义 胎运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从“两田”受访看物权法的“胎运”
      土生阿耿
  大约在四五年前,我写过一篇《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出台:让我欢喜让我忧》的微型随感。文章结合我对物权法尤其是民法典立法的幼稚观察,特别是对应否在当前制定民法典的立法态度问题的论争,写出了“年长的学者极力主张制定,年轻的学者极力反对制定”的一句天真童话。不管争论者是基于什么心态提出自己的观点,但在具有代表性的学者群体争论过程中,从年纪岁数的角度,我观察到的结果却大抵如此。于是,当年已经20多岁的我,不禁对这两部民事立法的命运感到了些许的惆怅。
  在此后的几年里,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尽管远离国家立法机关,但也总能够及时获知一些公开发布的民事立法信息。尤其是最近几个年头的物权法立法,专家学者和立法官员付出了大量心血,草案也一次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还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让我感到很开心、很欣慰,也期盼物权法能够于下个月在中华大地上诞生。然而,乐极生悲,去年晚些时候,在网上看到了一则公开信,该信对尚在胎中即将出生的物权法狠狠地踹了几脚。当看到有人说这封信“搅黄”了物权法时,我却顿生遗憾,悲痛不已。现在看来,2006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物权法草案不会被提交表决了。
  今天,又在网上看到了《法律与生活》2006年1月下半月刊出的对著名民商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以及涉嫌“搅黄”物权法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以法理学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巩献田教授的采访,我反复地细读了这几位专家面对记者采访的回答。有趣的是,三个采访对象中有两位都是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即物权法起草成员之一尹田教授和写信指责物权法草案的巩献田教授。显然,他们是同事,纯同事。于是我想起了在年前我写的一篇题为《从司法独立到学术独立》的文章,文中我主张学术独立也应该独立于学友和同行,包括在同一个单位共事的人。这不禁让我感到北大法学院的这“两田”实践了学术独立,并且敢于公开进行学术批评。我当然欣赏两位先生这种践行学术独立的精神。可是在此刻,作为一名民商法的学习者和热爱者,我更为关注的却是物权法的“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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