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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评论2006年:应急预案是政府行政能力的“试金石”

  任何制度的实施,现实与文本之间总是存在差距,应急预案也是一样。因为只有在信息充分、透明的前提条件下,应急预案才能起到最佳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管理危机的能力,须在信息传递上着力、发力。
  首先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长期以来,我们一直缺乏一个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的信息平台,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仍分散于安监、公安、卫生、工商、药监、人防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习惯于分兵把守、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和主动合作机制。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各种隐患往往得不到及时消除,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只能借助“现场办公会”、“通气会”等行政协调机制,缺少信息传递的制度保障。而此次疏导安置旅客应急预案的一个亮点,正是交通和铁道部门打破了部门的界限,互相通报和交流信息,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既分工,又合作,形成合力,最终成功地应对了危机。
  其次是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密切合作。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无论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还是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既涉及中央有关部门,又与发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密切相关。中央有关部门长期应对和管理危机的经验,有助于科学决策,在突发事件涉及多个省份、多个县市的时候,还起到不可忽视的协调作用;而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往往是突发公共事件最早的知情人,熟悉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高效、充分地调动本地资源,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应对和管理危机,部门和地方都是关键的因素。然而,“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屡禁不止的“地方保护”,往往在部门与地方之间隔上了一堵无形的墙,不仅信息传递困难,合作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因此,加强中央有关部门与发生地政府的密切合作尤为重要。此次应急预案获得成功,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铁道部与北京市政府的及时、密切的合作。
  再次是政府与民众的紧密互动。广大民众既是各种突发安全事件的受害者,同时又是抗灾救灾、应对危机的主体。因此,政府能否将自己所掌握的、涉及到民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信息,及时充分地告知民众,对于稳定民众心态、动员民众力量,具有重大意义。十几天前,北京东三环路京广桥塌陷,事故发生的当天早上,北京市民就收到了交管部门发来的提示手机短信:东三环发生漏水事故,请市民绕行,北京的广播、电视等多家媒体也开始滚动播发提示信息。在北京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信息提示下,当天的北京交通早高峰总体通畅,令人担心的大堵车并没有出现。而政府对民众知情权的尊重和保障,不仅赢得了民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且有助于危机的化解和事故的解决。非典、禽流感、哈尔滨水危机等突发事件的解决,无不说明这样一个道理:越是阳光和透明的政府,越会得到民众的支持和信赖,保障公共安全、应对各类危机的能力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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