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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评论2006年:应急预案是政府行政能力的“试金石”

法治评论2006年:应急预案是政府行政能力的“试金石”


胡健


【关键词】应急预案 政府行政能力
【全文】
  应急预案是政府行政能力的“试金石”
   1月19日,受郑州等地暴雪天气影响,部分由北京西站发出的列车晚点,3万多名旅客滞留在北京西站内,给北京最大的客运站——北京西站带来了严峻挑战。面对这种紧急状况,铁路部和北京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疏导安置旅客,并及时启动了红色预警方案。铁道部、北京市政府、北京铁路局联合组成临时指挥部,进驻西站。北京市应急办、交通委、公安局、交管局、西站地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加开公交车,调度出租车,增派工作人员,及时、妥善地疏导、安置滞留旅客。十余小时后,京广线恢复通车,西站滞留旅客压力得到缓解,红色预警解除。
  应急预案从启动到解除,仅仅持续了十余小时,但是却最大程度、最高效率地调动了各种资源,避免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体现了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此次应急预案距离国务院正式发布施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仅11天,无疑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一次“考试”,而相关职能部门也不负众望,向社会和民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新华社消息,国内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逾百万,综合经济损失高达6500亿元,占国内GDP的6%。仅2004年,国内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就超过百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500亿元。从历史上看,我国就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度高、损失严重。但从现实看,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重新调整,不确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集中凸显和社会冲突高发也不可避免。尤其是现阶段对社会和经济波动起抗衡和缓冲作用的综合社会保障尚未健全,突发公共时间如若处置失当,极有可能引发诸多社会危机。非典、禽流感等公共危机的发生,一方面引发了民众的关注,锻炼了政府的应急能力,另一方面也警醒了我们:“防不胜防”非但不是拒绝制度的理由,反而正是急需制度的原因。
  人类为什么选择“社会”而非“自然”作为生存的模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与人互相联系而形成的“社会”可以分工协作,集合众人的强大力量,避免个体的势单力薄,抵御各种未知的自然灾害和突发的社会危机。政府作为行政职能的行使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其不可推卸的职责。那么如何落实这一职责,从而提高保障公共安全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呢?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科学的预案是效率的要素。面对突如其来、波及面广、牵涉者众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只有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才能避免“束手无策、茫然无措”,防止“各自为政”、“集中生智”,做到“有条不紊、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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