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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爆竹之法律依据分析

取缔爆竹之法律依据分析


薛理禹


【关键词】爆竹取缔
【全文】
  今天凌晨,又一度在熟睡中被震耳欲聋的爆竹声惊醒。在招迎财神的鞭炮声中,我的心潮随着阵阵巨响而起伏澎湃,不知不觉中构筑了本文。
  爆竹是中国的国粹,据说早在汉代中原即有此风俗。在当今越来越多的人哀叹“年味”变淡的同时,爆竹却大有“我自岿然不动”之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其道理又何在呢?
  从燃放爆竹的狂热中醒来,冷静地想想在小小爆竹之后的深层意义,显然,取缔爆竹的意义对于国计民生的意义显得更为深远。
  一、 爆竹之公共危害性
  对于爆竹的公共危害性,没有人可以否认。但是,也并非每一个人都对其危害性有着全面的认识。
  1.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据史书上载,早期的爆竹,是将竹筒置于火上炙烤,发出爆裂声以惊走鬼怪。那时的爆竹当然谈不上什么危险性。但是,自火药被应用于爆竹后,其危险性便大大提升。从某种意义上讲,火药是一种凶器,因此,爆竹也沾上了不祥的色彩。每年在爆竹的生产、销售、应用过程中,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层出不穷,动辄造成成百万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人员伤亡。春节期间,在房舍密集、空间狭小的住宅区中燃放爆竹,往往导演出火烧连营的悲剧,这类新闻也时有耳闻。为了应对这类突发事件,每到春节期间,消防部门总要处于紧急状态,而广大居民在欢度春节时也不免提心吊胆,惟恐意外发生,乐极生悲。
  2.造成严重的污染
  且不说燃放爆竹是对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其污染程度也是十分惊人的。爆竹的成分中有大量硫黄,燃烧释放到空气中形成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物质,是酸雨产生的重要诱因。每到正月初一或初五凌晨燃放爆竹的高潮过后,空气中总是弥漫着浓烈的火药味,甚至散入室内,侵入人们的呼吸系统,伤害人们肺部的机能,成为人民健康的杀手。另外,满地的残渣和纸屑同样给我们并不洁净的环境带来了又一重污染。
  3.带来巨大噪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深更半夜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燃放爆竹,其巨大噪音势必严重影响到周边人们(其中必然有节日里坚持生产工作的劳动者)的正常休息,因而该行为从根本上是对国家宪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另外,允许自除夕到正月初五的夜间燃放爆竹的行政规定,从根本上说也是违宪的。燃放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不仅干扰了正常的通话,更是严重侵害了人们的听觉功能。对于老人和心脏不佳的人们而言,燃放爆竹产生的巨响更是致命的折磨和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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