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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是虚荣心作怪

  贺卫方:我还是希望我们有一个整合的机制。但是,现在很无奈的是我们的大学自治问题。从西方大学教育的发展来说,自治会在同行之间形成一种各个大学联合起来的共同体,像美国大学的法学院院长联谊会,还有美国法律家协会,这对整合法律教育的模式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越自治,就会越整合,越不自治越各行其是。我们现在,一方面大学不独立,另外一方面,各个大学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
  《大学周刊》:中国的法治进程与法学教育有什么关系?
  贺卫方:一个国家的法制发展一定会影响法律教育和法律学术研究。我自己觉得不大能够想象,在一个还没有走向法治的国家里,能够有一流的法律教育。法律教育和法律的职业是互动的,跟这个国家整个教育管理模式是互动的。
  至今我们还不能说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它基本上是一个“人治”国家。法律制度在不到三十年的发展时间里,比较大的一个成绩,也许就是让大家确立了这个社会必须要走法治之路这种观念。在现有制度下,我们没有办法获得学术本身、教育本身,包括法律本身的独立性。但是,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法律制度,没有这个东西,一个组织会崩盘,所以还是有些因素在推动这个国家法治的发展。而法治的发展与法律教育、法律学术研究,会存在着一个互动的正相关的关系。法治的发展会要求法律教育的发展,法律教育做得
  好,法制也会变得很好。
  
  《大学周刊》:与此相关的,我国目前法律方面的学术研究存在什么问题?
  贺卫方:我们最大的问题在于,在我们这样一个模式,或者说欧洲大陆法学模式下,法学研究对于国家的立法、司法制度都有很大的制约作用,甚至可以说,它本身也是立法、司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我们国家现在还感觉不到有一种主流的东西,基本上还是“张说”、“李说”、“王说”……大家各说各话。
  法学研究的学术制度上也有问题,如大家要定期出成果,每年要发表两篇核心期刊的论文,当然这要求不算太高,但你每年都得写。有的学校要求更多,要求硕士、博士出成果,我们现在很多学术上的失范行为就与此有关。再想想现在学术论文的质量。我们是世界大国,学术期刊的数量也是世界大国,但是真正在前人的基础上向前推动学术发展的文章很少。
  人情练达皆文章
  《大学周刊》:作为一名知名学者,您一直很关注社会,中国传统看法,好像做学问就应该在书斋里头,不是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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