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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县制研究

    书吏的职务和员额,在《会典事例》[①⑥]、《吏部则例》有规定,如州县的书吏名为“典吏”,首领杂职衙门的叫“攒典”;额定人数如宝坻县7人、宁河县12人等;书吏的召募、恩赏、入籍等也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完全是一纸具文,根本不曾实行过,查遍顺天府档、巴县档也未见有“典吏”、“攒典”的名称,在众多的清人著作中也从没有提到过,只是称胥吏、书吏、书差。书吏人数更谈不上额定,每县有多至百十人、几百人者。之所以是这种情况,因为书吏不是国家正式官员,不可能用国家体制去规范它,书吏没有品秩级别,按清朝制度就是没有“顶戴”的人,也没有俸禄,多是读书些小而举业无望的人,在地方衙门混碗公事饭吃。书吏的要求应该是“文理明通,熟于律例,工于写算”,但能否达到就要看本人了。
    如果一个州县官去上任,他就会发现在他就任的衙门里已经有一个完善的“政府”组织在等着他了,这就是各房书吏。书吏不是在官之人,却办在官之事,公文拟稿、缮写、笔录,收发文书,保管档案、图籍、帐册。书吏多为本地人士,长期供职衙门,熟悉地方情势,了解繁琐的文牍和办事程序。
    胥吏在州县实际上已编制了一个大网络在等着上任的主官。他们上下左右,相互声援,既操纵运转着州县衙门,又为自己谋得好处。在《顺天府档案》中所看到的一切文件,如禀状、详文、循环薄、差票、甘结、笔录、申文、牌文等等无不出自胥吏之手。
    州县官要防胥吏之害,但吏之于官又必不可少。因此在清人“牧令书”一类著作中有不少防治“衙蠹”的论述,喻之以蠹虫社鼠,喻之以豺狼虎豹,大有不灭不快之意,以至乾隆时才子袁枚都有些愤然了。他说,“吾不解今之为政者,一则曰严胥吏,再则曰严胥吏,夫胥吏,即百姓也,非鬼蜮禽兽也”,他认为,今之县令“檄行若干不知,檄书云何不知,某当理不知,某当销又不知”,不依赖胥吏行吗?谁是“舞文病百姓者”?就是官而非吏也,想要兴利除弊,关键在官,否则“虽曰杀百胥吏亦无益也”[①⑦]。
    胥吏在这里指的是操刀笔而非执贱役者,即文案人员,就是书吏一类。此外还有衙役,当差役使之辈。州县衙役号称“三班”:皂、壮、快。但往往不止三班,还有捕班、民壮、门子、粮差、弓兵、仵作、狱吏、禁库等各种执役人员,本文不详述及。
    州县官与幕友 处于胥吏围绕中的州县官,不管是新科进士,还是辗转仕途沉浮宦海者,为了不被蒙蔽,他们需要有高级参议作心腹幕僚和朋友,这些人在清代地方官场中就是幕友。清代的幕友不完全同于过去历代的幕僚或幕职官,他们不是政府官员,完全不食国家俸禄,也没有品秩。他们受地方官之聘请,以“布衣”入官府,是主官的师友宾客,接受主官赠与的“束修”(聘金)。
    清代的幕友已经职业化了,读书人因种种原因“不得以身出治而佐人为治”,就是去作幕友。他们师徒相传,学习“幕学”,即律例、会计、稿案程式一类。幕中人士多绍兴籍,故又有“绍兴师爷”的称呼。习幕为的是能荐得好“馆”(找到好的主官),束修丰厚,好赡养父母妻子。所以入幕之人也多有不平衡的心理,乾隆时名幕汪辉祖在他的流传很广的小册子《佐治药言》中多流露这种酸楚之意。
    清代幕友有专业分工,如刑名、钱谷、承发、稿案等,以刑、钱二种最为重要。州县官经济再拮据,也必请刑、钱二幕,因为他们多不谙刑钱事务,到任后请幕友代表他们分管各房事务,对书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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