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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零售商滥用交易中优势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大型零售商正是由于它在下游交易中居于供给垄断地位,所以它才能在上游交易中处于买方垄断的地位。 
  三、大型零售商滥用交易中优势地位对市场竞争的危害 
  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大型零售商正是通过对有利店的控制或成熟商业圈的控制,从而实现对购买过程和销售过程的控制,使供应商在交易中对其发生依赖关系,从而确立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大型零售企业与大型垄断生产企业一样,它们的本性都要排除自由竞争,以确立自己的垄断支配地位。这种对自由竞争加以限制和排除的结果,必然导致“市场的失灵”。大型零售商滥收“进场费”等费用的买方垄断行为,对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和有效竞争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滥收进场费等费用成了阻止中小生产商进入超市的壁垒,为其他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供应商进一步确立产品的垄断地位提供了条件。这是因为大企业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它有条件支付进场补助、保管费或者与大型零售商达成排他性协议来减少在零售流通市场自己产品的竞争企业的数量或者妨碍竞争者的竞争力。事实上,滥收进场费已经阻止了中小生产商获得超市货架空间,滥收进场费成了阻止中小生产商进入超市的壁垒。 
  其次,滥收进场费等费用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表现为:(1)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一方面,付不起费用的供货商,便无法将商品摆上超市的货架;另一方面,进场费等各种费用的支付,使生产商减少了能创造消费需求的广告支出;对新产品收取高额上架费、推广费、试销费,对于那些计划扩展生产线来满足新品种需求的生产商来说是一种限制,无形中加大了新产品开发的成本。这些都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2)使消费者剩余减少。滥收进场费等费用行为持续下去的长期后果是导致零售价格的上涨趋势,或者是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下降趋势,从而使消费者剩余减少。如据有关媒体披露,有些不堪承受进场费负担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一定利润,只好提高价格,或者向卖场提供质次量欠的产品。 
  再次,滥收进场费等费用给大型零售商带了不应有的垄断利润。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大型零售商(如连锁超市公司)的进场费等费用有些已经超过了全年利润的总和,甚至是利润的几倍。 
  第四,导致大型零售商市场角色的错位。据美国的一项研究证明,进场费等费用为零售商之间的柔性价格竞争提供了一个机制,导致了产品比较高的销售价格。由于预先取得利润,零售商很少运用价格竞争的方法来试图扩大销售。当滥收进场费行为得不到遏制而成为普遍现象甚至是商业习惯时,零售商便会放松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不再有经营创新的动机,其市场角色也将从转售商品的中间商变为货架出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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