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经济政策、经济制度和经济法的协同变迁与经济改革演进

  2.经济制度改革是从增量增长到存量发展,我国的经济增长的特点是由增量的发展开始,逐步改革存量部分。从法律制度的确立来看,改革初期,增量部分的制度变迁规则制定较多,在制度事实层面上,非国有部分的经济增长较为迅速。 
  3.经济制度变迁通过经济民主化来实现。我国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民主化,从而改善“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都没有” 41的弊端。“自由化……把生产和贸易决策权下放到各个企业和家庭,它还把矛头指向集中计划体制的两个根本缺陷:缺乏激励机制和不通信息” 42。通过实行市场机制,实现了经济的民主化,下放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权,使得经济民主化的进程大大加快。改革过程中,许多经济法的立法都是由各地地方政府先行制定法规、规章,获得经验后,由中央政府和立法机关将其制定为全国性法律。如我国的票据立法,就是有上海和广东地方政府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再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 
  4.经济制度的改革立足于本国的实践,坚持从国情出发,同时借鉴国际惯例和国外先进经验,对于我国的经济法而言,从集权经济走向法制经济,需要大量的经济立法,“新的法律从何而来呢?……中间道路往往最佳:即,借鉴国外优秀典范的思路,并通过本国立法起草和政治程序加以改写” 43。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都是在借鉴国外优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的。 
  对于我国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法的变迁而言,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推动,从经济政策到经济法律手段,逐步实现经济行为的规则化和制度化,这一过程,典型的说明了经济政策、经济法和经济制度之间的联系。 
  我国的经济改革是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变迁 44下,国家推动制度变迁的目标是双元的,即同时实现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的最大化 45。在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模式下,政治目标往往支配着经济目标 46,政府主导的经济制度变迁往往导致财政收入的降低、通货膨胀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政府权威的下降和扩散、原有经济部分的增长困难等等,最终导致政府收缩权力或出现激进式改革 47。在我国的改革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在经济领域,出现了国有企业亏损、屡改不善等问题,在法律领域中,则出现了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法律调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及贪污腐败现象。对于我国通过改革所要实现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我国所要实现的法治国家的目标,我们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制度变迁重要的是要实现制度事实的转变,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经济制度,都是以制度事实为根本的。制度事实是现实的社会存在 48,制度事实决定了制度规则,这和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一致的。“是社会创造了法律,而不是法律创造了社会” 49,通过大规模的引进法律并不能实现法治和经济的现代化 50,由此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变迁必然是与本国的现实和传统相结合的,制度变迁的首要目标应当是促使社会实际经济生活的转变。 
  2.维护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权威地位和政府对经济生活的主动参与和调控,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首要的前提就是保持政府对经济生活的权威。只有保持稳定的制度环境,才能实现经济制度的良性转变 51,任何一个社会要保持繁荣和经济发展,都应当保持稳定的社会制度 52。 
  3.经济制度的民主化应当同责任相结合,经济民主决不是只要权利不尽义务,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未能很好的将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经济责任相结合,导致在一些领域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投机主义、欺诈行为的泛滥。经济制度的变迁应当是趋向与经济民主化,但是应当将责、权、利相结合。“正好相反,没有什么可以象民主化那样,对咄咄逼人的官僚主义化和进一步的异化如此有力的抵制作用。民主化不应仅仅理解为权利的民主化,而且应理解为义务、责任和一切物质后果的承担方面的民主化” 53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