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还是在想象,这篇文章究竟能够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已经确定了本书剽窃和拼凑的事实,而且事发后周教授本人的确没有道歉,也没有承担任何责任。不过,我还是希望人们能够把这起事件置于中国学术界的大环境中作出评价。如果容我大胆假设,本书基本上是戴激涛的毕业论文之上再增补若干文字而成,周作为导师审查不严,而且贸然挂名,使该书得以出版,构成了双向的“不当得利”,侵犯了王天成以及若干学者的合法权利。因此,所有的过错都需要两个作者分担,甚至周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这不仅是因为他是第一作者,更因为学生学风不轨,也是导师教育不够使然。但是,揭发问题的目的绝非要把人置于死地。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也只能有一种发展中学术,[18]而法学更是发展中的欠发达领域,学术规范还在逐渐摸索中,出现一些问题算不上是反常。周叶中教授是一位年轻的学者,他过去的成绩表明他是有才华的,他的年龄预示着汲取教训和严谨治学之后不可限量的学术前途。容许我不避自我托大之嫌,表达自己作为同行的希望,期盼着周叶中教授和戴激涛同学能够公开和诚恳地道歉并说明事件原委,同时也期盼被侵权者能够以宽恕的精神、共和的美德与周和戴达成妥协,圆满地解决这一问题。
“没有大家的批评,我们就很难正确地认识自己,也就不可能真正战胜自己,更不可能超越自己。”
我们期待着这种认识、战胜和超越。
2005年12月26日凌晨初稿
2006年1月13日修订
【注释】 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read.php?tid=34358&extra=page%3D3。
本条和下一条均参见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评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等的剽窃问题”,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7157&type=1001。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no01&flag=1&idArticle=201543,署名seayan网友12月1日帖子:“周叶中等人辩解是人民出版社的编辑删掉了《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中有关王天成的注释,与作者全然无关。但是,从这本书的蓝本--戴激涛硕士论文《古典共和的宪政解读》(指导教师周叶中)看,行文中根本就没有一个王天成的注释,全是大段大段地抄袭王天成的著述。”
《中国青年报》11月30日包丽敏采访报道。
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read.php?tid=34994&extra=page%3D1
《解读》页131。
《解读》页57-58。
http://www.new-youth.com/model/luntan/view.asp?article_id=4809195&bankuai_id=1534&page=1&ismas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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