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最适合于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组织形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的一个特点是,除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外,代表之间和委员之间经常有沟通和协商。这是由于人民内部的具体利益虽有差别,但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通过交流和协商,既能够把不同地区、民族、阶层的共同意愿集中起来,又能够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特殊利益,达到统筹兼顾,把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在一起,这就极大地彰显了共和精神。[15]
下面又谈到党的领导与人大制度之间的关系:
问题的关键是做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篇大文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转变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党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党依法执政的制度平台……[16]
这样的论述读起来是那样顺畅,完全是官方报纸社论式文体,没有一句“错误”的话。然而,却经不起深究,也没有学术上的价值。为什么人大就最适合人民当家作主?其他制度为什么就不适合?“充分讨论”?每年开十多天的会,那么多代表,就算每天都讨论,平均下来每人只有寥寥几分钟,怎么能说是“充分讨论”?连人大代表和常委都抱怨讨论和交流不够,学者如何可以说这种大洋洋的话?“人民内部”?这样似曾相识的表述让人依稀回到阶级斗争的时代。有了“人民内部”,是否还有“敌我之间”?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可是什么是根本利益,什么是具体利益?谁来解释其中的分别?解释上出现冲突怎么办?后面一段所说的也是套话。所谓人民当家作主,既然人民是主人,但是又是在党的领导下,究竟谁是主人?党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作者是否想过,依据法治国家的基本准则,一个组织如果不具有法人身份或资格的话,它是否可能在
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依法执政的制度平台,为什么不以政府或法院为执政的制度平台?为学之道,贵在不疑处生疑,贵在学者的独立性和批判精神,而在这里,我们完全看不到这些。而且,那样的官方话语,跟前面几章里频频引用的一些西方话语之间存在着太多的矛盾,显示出作者身份或角色上的深刻冲突,也表明了当今宪法学术的最大缺陷。
周教授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有他的看法。根据一家报纸对他的描写,“在周叶中看来,虽然有学者主张学术应该同政治保持距离,但刻意远离政治的学术,不愿意面对政治的所谓纯粹学术,很难说有多大的生命力。”[17]这样的话,仍不免有似是而非的嫌疑。学术与政治之间当然需要保持距离,这是学者与政治家或政客之间最重要的差异。学者当然不必刻意回避政治,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甚至必须经常直面政治。关键的问题在于,学者即使是对政治事务发言,也必须从学术的立场上发表独立的见解,而不是丧失立场,成为政治家言说的简单注释或“回音壁”。在涉及到政治的问题上,学者容有不同的观点,也可以相互争论,不过,大家都需要尊重学术讨论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例如,不应把政治家的言说作为论证的前提,所进行的论证要建立在学术界认可的资源的基础上。学术研究只有遵循学术自身的逻辑,才能够具有真正的生命力。没有生命力的,恰好是那种丧失独立立场的“跟风”或趋炎附势的所谓学问——趋时的代价就是容易过时;政治话语一变,学者就闻风而变,这样的所谓“学术”又有怎样的价值?不仅如此,这种“紧跟”式学问还必然引发其他一些弊端,例如导致学术话语纯粹性和独立性的丧失,引起言说自身逻辑的混乱,分裂学术共同体,由于跟政府话语的重叠使得丧失建设性的同时又误导政府,以及降低学者社会声望(包括在官员们心目中的评价)。当然,这里强调的独立性和批判性都不意味着学者必然要与官方话语相对立,只是强调,作为社会分工的需要,学者应当给社会贡献独特的知识和智慧,而不是人云亦云。